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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52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5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体现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惩治的态度,多渠道追讨欠薪、全力追赃挽损的办案理念,以及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在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涉案人员恶意欠薪数额特别巨大、欠薪对象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检察机关准确适用升格法定刑,做到当严则严;在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对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线索,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调查核实,依法监督立案;在某安建劳务公司、曾某某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发现遗漏被欠薪者、遗漏犯罪主体等,依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切实把握“捕”“诉”标准;在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对于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主体;在王某、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存在遗漏的被欠薪者,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追加被害人,切实维护被欠薪者合法权益。
  据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办案职责,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董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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