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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路径研究——以黄梅戏为例
文章字数:202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凝聚文化认同、筑牢文化自信的重要支撑。黄梅戏作为特色地方非遗剧种,承载乡土底蕴与传统文脉,是地域文化建设的宝贵资源。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黄梅戏活态传承与创新传播提供了新路径,能够深化大众文化认知、凝聚情感共识、强化民众的文化认同感。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价值意蕴
(一)以数字建档完善认知体系,为增进文化认同筑牢认识前提。建设完善黄梅戏数字资源体系,有助于大众深刻认识其艺术价值。黄梅戏历经百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剧目、唱腔、道具及口述史料,传统的保存方式难以对其进行充分整合,容易导致相关知识碎片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系统化数字建档,能够全面归集各类戏曲资源,对黄梅戏的发展脉络与精神内涵进行系统梳理,帮助大众形成立体完整的文化认知,为增强文化认同筑牢坚实的认识基础。
(二)以数字浸润重构传播场景,为增进文化认同凝聚情感力量。沉浸式、交互式的数字传播能够拉近大众与传统戏曲的距离。传统模式下的黄梅戏传播高度依赖线下剧场,受众覆盖面窄、体验形式单一,难以适配当代大众的文化消费习惯。数字技术的应用则能够打破时空桎梏,以建造“黄梅戏VR博物馆”等方式重构戏曲传播场景,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文化浸润,有效消解传统戏曲的距离感,唤醒大众的乡土文化记忆,在数字情境中激活对传统戏曲的情感认同。
(三)以数字开放激活传承动能,为增进文化认同培育实践自觉。数字化传播具备开放共享、低门槛、高互动的显著优势,能够打破戏曲专业圈层壁垒,推动大众从被动接收者转变为主动传播者与自觉建设者。例如,利用大模型辅助进行戏曲相关创作,开发超智能黄梅戏数字人,与游客进行即时性互动,使大众得以在参与二次创作的过程中深化文化理解,将文化传承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守护、弘扬非遗文化的实践自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现实挑战
(一)内涵挖掘深度不足,价值阐释趋于浅表化。当前,黄梅戏数字化发展存在过于重视技术表现形式的问题,数字化创作过度依赖视觉特效与技术包装,对黄梅戏所蕴含的乡土民俗、人文底蕴的挖掘则有所不足。若停留于将传统戏曲简化为碎片化数字影像与符号标签,便会与其赖以生长的社会土壤相割裂,削弱大众对其原生民俗内涵的真实感知,进而滋生泛娱乐化倾向,遮蔽其深刻文化内核,难以激发受众的深刻思考与精神共鸣。
(二)传播创新力度不足,亟需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黄梅戏的数字化传播模式较为固化,大多是对线下舞台演出的简单搬运,传播语态传统、呈现形式单一,缺乏多元化、场景化、交互性的创新表达。就传播渠道而言,除抖音平台较为活跃外,其余平台建设处于滞后状态,缺乏与观众的交流互动。[4]这种传播模式尚未构建双向互动的文化体验场域,受众从中难以深度感知戏曲特有的文化精神与审美取向。
(三)数字鸿沟制约明显,群众参与范围受限。中老年群体、农村居民及部分传统艺人因数字素养不足、智能设备操作困难,难以有效获取线上戏曲资源、参与数字化平台建设,在黄梅戏数字化过程中存在边缘化风险。由此,不同群体间的参与壁垒被进一步拉大,群众对戏曲传承的参与不足,可能阻碍地域戏曲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发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实践路径
(一)坚守文化主体性,使技术回归服务本位。“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运用技术对黄梅戏进行创新与传播,不能与戏曲的原生文化内核相背离。要坚持由戏曲传承人主导内容创作,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新时代戏曲文化发展,技术人员则应以辅助执行配合工作。在推进黄梅戏数字化的过程中,需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规律,合理把控技术介入尺度,杜绝机械化、形式化的数字制作,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本真性。
(二)构建多元全媒体传播体系,丰富戏曲数字传播形态。立足数字化媒介发展规律,革新固化的戏曲传播模式,优化适配大众认知的传播话语。跳出单一录播复刻的局限,运用短视频科普、数字剧场、互动展演等新型形式,转变单向传播模式,打造交互式传播场景。通过多元数字产品拓宽传播渠道,拉近大众与黄梅戏的文化距离,消解受众的审美隔阂,让大众深度感知戏曲文化价值。
(三)破除数字参与壁垒,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针对城乡、代际间的数字素养差距,要实施分层适配举措。面向老年人、农村居民等传统受众,优化线上平台的适老化设计,简化操作流程,依托基层文化站点开展数字技能帮扶,降低接触门槛。在推进线上展演、数字资源库建设的同时,兼顾电视、线下惠民演出等传统渠道。通过代际互助与基层普及弥合数字鸿沟,使不同群体平等参与黄梅戏数字化传承实践,让黄梅戏在更广的人群中扎根,厚植共同的文化归属感。
四、结语
黄梅戏数字化转型既是非遗保护的时代选择,也是凝聚中华文化认同的必由之路。唯有深耕文化内涵、创新传播形式、坚守传承初心,才能使传统戏曲在数字时代焕发全新生机。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价值意蕴
(一)以数字建档完善认知体系,为增进文化认同筑牢认识前提。建设完善黄梅戏数字资源体系,有助于大众深刻认识其艺术价值。黄梅戏历经百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剧目、唱腔、道具及口述史料,传统的保存方式难以对其进行充分整合,容易导致相关知识碎片化。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系统化数字建档,能够全面归集各类戏曲资源,对黄梅戏的发展脉络与精神内涵进行系统梳理,帮助大众形成立体完整的文化认知,为增强文化认同筑牢坚实的认识基础。
(二)以数字浸润重构传播场景,为增进文化认同凝聚情感力量。沉浸式、交互式的数字传播能够拉近大众与传统戏曲的距离。传统模式下的黄梅戏传播高度依赖线下剧场,受众覆盖面窄、体验形式单一,难以适配当代大众的文化消费习惯。数字技术的应用则能够打破时空桎梏,以建造“黄梅戏VR博物馆”等方式重构戏曲传播场景,实现全天候、全覆盖的文化浸润,有效消解传统戏曲的距离感,唤醒大众的乡土文化记忆,在数字情境中激活对传统戏曲的情感认同。
(三)以数字开放激活传承动能,为增进文化认同培育实践自觉。数字化传播具备开放共享、低门槛、高互动的显著优势,能够打破戏曲专业圈层壁垒,推动大众从被动接收者转变为主动传播者与自觉建设者。例如,利用大模型辅助进行戏曲相关创作,开发超智能黄梅戏数字人,与游客进行即时性互动,使大众得以在参与二次创作的过程中深化文化理解,将文化传承的坚定信念转化为守护、弘扬非遗文化的实践自觉。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现实挑战
(一)内涵挖掘深度不足,价值阐释趋于浅表化。当前,黄梅戏数字化发展存在过于重视技术表现形式的问题,数字化创作过度依赖视觉特效与技术包装,对黄梅戏所蕴含的乡土民俗、人文底蕴的挖掘则有所不足。若停留于将传统戏曲简化为碎片化数字影像与符号标签,便会与其赖以生长的社会土壤相割裂,削弱大众对其原生民俗内涵的真实感知,进而滋生泛娱乐化倾向,遮蔽其深刻文化内核,难以激发受众的深刻思考与精神共鸣。
(二)传播创新力度不足,亟需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黄梅戏的数字化传播模式较为固化,大多是对线下舞台演出的简单搬运,传播语态传统、呈现形式单一,缺乏多元化、场景化、交互性的创新表达。就传播渠道而言,除抖音平台较为活跃外,其余平台建设处于滞后状态,缺乏与观众的交流互动。[4]这种传播模式尚未构建双向互动的文化体验场域,受众从中难以深度感知戏曲特有的文化精神与审美取向。
(三)数字鸿沟制约明显,群众参与范围受限。中老年群体、农村居民及部分传统艺人因数字素养不足、智能设备操作困难,难以有效获取线上戏曲资源、参与数字化平台建设,在黄梅戏数字化过程中存在边缘化风险。由此,不同群体间的参与壁垒被进一步拉大,群众对戏曲传承的参与不足,可能阻碍地域戏曲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发展。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赋能文化认同的实践路径
(一)坚守文化主体性,使技术回归服务本位。“任何文化要立得住、行得远,要有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辐射力,就必须有自己的主体性。”运用技术对黄梅戏进行创新与传播,不能与戏曲的原生文化内核相背离。要坚持由戏曲传承人主导内容创作,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新时代戏曲文化发展,技术人员则应以辅助执行配合工作。在推进黄梅戏数字化的过程中,需尊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规律,合理把控技术介入尺度,杜绝机械化、形式化的数字制作,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本真性。
(二)构建多元全媒体传播体系,丰富戏曲数字传播形态。立足数字化媒介发展规律,革新固化的戏曲传播模式,优化适配大众认知的传播话语。跳出单一录播复刻的局限,运用短视频科普、数字剧场、互动展演等新型形式,转变单向传播模式,打造交互式传播场景。通过多元数字产品拓宽传播渠道,拉近大众与黄梅戏的文化距离,消解受众的审美隔阂,让大众深度感知戏曲文化价值。
(三)破除数字参与壁垒,促进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针对城乡、代际间的数字素养差距,要实施分层适配举措。面向老年人、农村居民等传统受众,优化线上平台的适老化设计,简化操作流程,依托基层文化站点开展数字技能帮扶,降低接触门槛。在推进线上展演、数字资源库建设的同时,兼顾电视、线下惠民演出等传统渠道。通过代际互助与基层普及弥合数字鸿沟,使不同群体平等参与黄梅戏数字化传承实践,让黄梅戏在更广的人群中扎根,厚植共同的文化归属感。
四、结语
黄梅戏数字化转型既是非遗保护的时代选择,也是凝聚中华文化认同的必由之路。唯有深耕文化内涵、创新传播形式、坚守传承初心,才能使传统戏曲在数字时代焕发全新生机。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