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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数据确权的法治路径探索
文章字数:2040
在数字经济风生水起的当下,数据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和关键推动力。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数据二十条》明确提出,构建数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产权制度,重点指出数据确权是数据流通交易的重要基础,这是建立数据确权制度的重要基础,安徽省积极贯彻国家政策,在数据确权领域持续开展探索实践,着力推动数据向资源、资产、资金转化,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安徽方案与智慧。
一、安徽省数据发展现状与数据确权实践
安徽大数据产业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国内第一家“人工智能+医疗”智慧医院于2017年在合肥落户;安徽医疗影像云于2019年正式上线运行,促进健康影像数据在全国高校及高校的互联互通、报告的相互认可;群众可以借助“皖事通”App,方便办理多项民生服务事项,如社保、公积金、医疗等。此外,在政务经济社会领域,政务与经济社会的数据归集率均达到较高水准,安徽省以“省级总平台、部门分平台、各市子平台”为架构,建成江淮大数据中心。
在数据确权实践领域,安徽省成果显著。2024年10月24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向马鞍山市天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颁发全国首份数据产权登记证书,明晰企业对农业无人机作业数据集的持有权、使用权及经营权,后续又相继发放11份同类登记证书。同时,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工信厅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围绕优势产业,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覆盖确权、用权、维权、可追溯的数据来源、权属关系和流转轨迹存证全链条机制。
二、数据确权的法治需求与重要意义
数据确权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数据处理活动相关主体的权利内容,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其一,明确权利边界,避免因数据权属不清引发纠纷,正所谓“如欲止争,莫过于定分”。其二,极大便利数据交易流通和再利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核实、磋商、估量和行权成本。三是构建保障数据有序流通利用、保障数据安全、激励数据生产供应的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夯实数据要素市场良性发展基础。
三、安徽省数据确权的法治路径构建
完善数据确权立法。安徽省应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专门的数据确权法规。法规中对数据资源的占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资料产品的经营权等权利的内涵外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资料产权分置运行机制。同时,对数据确权提供明确法律依据的数据处理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区的成功经验,广泛征求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意见,确保法规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安徽省需加快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机构职责权限,规范登记流程与审查标准。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为例,进一步细化数据产权登记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登记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针对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数据等不同类型,制定差异化审查标准,确保登记结果准确公正。同时,加大登记平台建设投入,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高效便捷、安全可信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提升登记效率,降低登记成本。
加强数据交易监管。安徽省应构建全方位的数据交易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实现对数据交易全流程的严格监管。在交易之前,需严格审核交易主体的资质及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在交易过程中,需实时监控交易行为,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数据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完成后,应对监管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数据按照约定的目的进行使用。
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针对不同类型、敏感度较大的数据,安徽省要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差别化的安全保护措施。完善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视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为数据确权营造安全可靠的法治环境。
安徽率先发放国家第一张数据产权登记证明,为数据确权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数据确权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然而,数据无形、可复制、来源复杂、应用场景丰富等特性,给确权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数据的并行持有现象普遍存在,确权工作的复杂性不断上升,掌握权力的主体对数据的流转和利用难以掌控;如何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开放利用,涉及个人隐私、企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公共数据成为亟待突破的关键问题。
四、结语
未来,安徽需持续深化数据确权立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构建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强化数据产权登记与交易监管,优化登记流程,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效能;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引入前沿信息技术防范风险。通过探索契合省情的法治路径,平衡发展与安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持续在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浪潮中勇立潮头、担当先锋。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课题项目:安徽省法学会2025年一般课题“数据确权的法治路径研究”(编号:2025YBKT-1)。
一、安徽省数据发展现状与数据确权实践
安徽大数据产业近几年的发展势头十分强劲。国内第一家“人工智能+医疗”智慧医院于2017年在合肥落户;安徽医疗影像云于2019年正式上线运行,促进健康影像数据在全国高校及高校的互联互通、报告的相互认可;群众可以借助“皖事通”App,方便办理多项民生服务事项,如社保、公积金、医疗等。此外,在政务经济社会领域,政务与经济社会的数据归集率均达到较高水准,安徽省以“省级总平台、部门分平台、各市子平台”为架构,建成江淮大数据中心。
在数据确权实践领域,安徽省成果显著。2024年10月24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向马鞍山市天创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有限公司颁发全国首份数据产权登记证书,明晰企业对农业无人机作业数据集的持有权、使用权及经营权,后续又相继发放11份同类登记证书。同时,安徽省知识产权局联合省工信厅启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围绕优势产业,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覆盖确权、用权、维权、可追溯的数据来源、权属关系和流转轨迹存证全链条机制。
二、数据确权的法治需求与重要意义
数据确权从法律制度层面明确数据处理活动相关主体的权利内容,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其一,明确权利边界,避免因数据权属不清引发纠纷,正所谓“如欲止争,莫过于定分”。其二,极大便利数据交易流通和再利用,降低交易过程中的核实、磋商、估量和行权成本。三是构建保障数据有序流通利用、保障数据安全、激励数据生产供应的完善数据产权制度,夯实数据要素市场良性发展基础。
三、安徽省数据确权的法治路径构建
完善数据确权立法。安徽省应紧扣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本地数字经济发展实际,制定专门的数据确权法规。法规中对数据资源的占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资料产品的经营权等权利的内涵外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资料产权分置运行机制。同时,对数据确权提供明确法律依据的数据处理活动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地区的成功经验,广泛征求政府部门、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意见,确保法规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建立健全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安徽省需加快完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机构职责权限,规范登记流程与审查标准。以安徽省数据交易所为例,进一步细化数据产权登记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登记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针对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数据等不同类型,制定差异化审查标准,确保登记结果准确公正。同时,加大登记平台建设投入,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高效便捷、安全可信的数据产权登记平台,提升登记效率,降低登记成本。
加强数据交易监管。安徽省应构建全方位的数据交易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及其职责,实现对数据交易全流程的严格监管。在交易之前,需严格审核交易主体的资质及数据来源的合法性;在交易过程中,需实时监控交易行为,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数据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完成后,应对监管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数据按照约定的目的进行使用。
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针对不同类型、敏感度较大的数据,安徽省要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采取差别化的安全保护措施。完善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视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为数据确权营造安全可靠的法治环境。
安徽率先发放国家第一张数据产权登记证明,为数据确权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数据确权法治建设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极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然而,数据无形、可复制、来源复杂、应用场景丰富等特性,给确权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数据的并行持有现象普遍存在,确权工作的复杂性不断上升,掌握权力的主体对数据的流转和利用难以掌控;如何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开放利用,涉及个人隐私、企业机密和国家机密的公共数据成为亟待突破的关键问题。
四、结语
未来,安徽需持续深化数据确权立法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构建科学完备的法规体系;强化数据产权登记与交易监管,优化登记流程,运用先进技术提升监管效能;筑牢数据安全防线,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引入前沿信息技术防范风险。通过探索契合省情的法治路径,平衡发展与安全,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持续在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浪潮中勇立潮头、担当先锋。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
课题项目:安徽省法学会2025年一般课题“数据确权的法治路径研究”(编号:2025YBK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