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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对策研究
文章字数:1786
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基层是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和主要阵地,当前,基层信访工作还存在种种实践困境,要从信访制度的法治化、信访程序的法治化和信访行为的法治化等方面着手解决。
一、优化制度供给,创新工作机制
第一要细化法定权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访工作责任,厘清权责边界。一是对《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细化补充,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属地责任与主管责任边界,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信访与其他权利救济渠道的协调对接。二是进一步厘清信访渠道与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明确司法途径在维护公民权利上的主要地位,信访途径作为补充性或者兜底性权利救济途径。三是坚持和深化信访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原则,使信访机构、信访范围、信访程序等都有法律依据。研究明确信访事项合理性标准,形成一定的裁量空间。
第二要建立信访大调解机制。在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及时引入相应的调解机制,可以有效减少信访的成本。当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单打独斗、联动不够等问题,可探索建立信访大调解机制。在制度层面建立对信访大调解的统一规定,整合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第三方调解力量,充分发挥信访大调解的柔性制约作用,推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三要健全信访终结机制。信访终结机制是应对“无理上访”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要明确信访终结的办理程序、操作规程,建立统一和规范的办理流程,让执行过程更科学、更规范。二是要明确办理标准,防止不走访、不调查、不研究就简单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复查复核意见书等,损害了信访复查复核的权威性。三是增强信访终结机制的权威性。对于已经信访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要明确其处理意见的权威性,实行“不受理、不通报、不排名”。
二、强化制度执行,高位推动治理
第一要加强对信访法治化的统筹领导。建立“一办五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源头预防协调组、多元解纷协调组、督查督办协调组、监督追责协调组、维护秩序协调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统筹,五个组分别牵头负责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工作,五组相互配合、同向发力。
第二要加强基层多元协同治理。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确保信访事项的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二是依托政治优势。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纳入领导包案,开展常态化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建立信访督查制度,采取一定的运动式治理和领导权威介入等方式,在法治主义的框架下落实群众路线。三是注重德治教化。采取文明家风、家庭文明建设等多种形式,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提高基层群众道德素养方面的作用。四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强化公众参与保障,提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推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建设,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乡贤能人、社会组织、群团等个人和组织在信访事项化解中的作用。五是深化智治手段。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基层信访工作赋能,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融,推动信息整合,实现信访事项的感知、预测、预警、评估及决策的智能化。
三、提高专业水平,建设人才队伍
加强信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也是保障信访法治化深入推进的题中之义。一是明确信访干部的选配标准。信访工作本质上是党的群众工作,信访干部要具备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要有较高的责任意识、担当能力和法律素养,采取挂职培养、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培养。二是全方位开展常态化培训。常态化举办信访业务技能培训,让信访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掌握最新、最全的政策法规。通过案例剖析、实践演练等,培养信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具体信访问题的能力。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物质精神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最美信访干部”选树活动,畅通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的提拔晋级通道,切实激发信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一、优化制度供给,创新工作机制
第一要细化法定权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信访工作责任,厘清权责边界。一是对《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细化补充,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属地责任与主管责任边界,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信访与其他权利救济渠道的协调对接。二是进一步厘清信访渠道与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明确司法途径在维护公民权利上的主要地位,信访途径作为补充性或者兜底性权利救济途径。三是坚持和深化信访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原则,使信访机构、信访范围、信访程序等都有法律依据。研究明确信访事项合理性标准,形成一定的裁量空间。
第二要建立信访大调解机制。在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及时引入相应的调解机制,可以有效减少信访的成本。当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单打独斗、联动不够等问题,可探索建立信访大调解机制。在制度层面建立对信访大调解的统一规定,整合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第三方调解力量,充分发挥信访大调解的柔性制约作用,推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
第三要健全信访终结机制。信访终结机制是应对“无理上访”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要明确信访终结的办理程序、操作规程,建立统一和规范的办理流程,让执行过程更科学、更规范。二是要明确办理标准,防止不走访、不调查、不研究就简单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复查复核意见书等,损害了信访复查复核的权威性。三是增强信访终结机制的权威性。对于已经信访三级终结的信访事项,要明确其处理意见的权威性,实行“不受理、不通报、不排名”。
二、强化制度执行,高位推动治理
第一要加强对信访法治化的统筹领导。建立“一办五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源头预防协调组、多元解纷协调组、督查督办协调组、监督追责协调组、维护秩序协调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统筹,五个组分别牵头负责推进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工作,五组相互配合、同向发力。
第二要加强基层多元协同治理。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要求和标准,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确保信访事项的预防、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二是依托政治优势。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纳入领导包案,开展常态化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建立信访督查制度,采取一定的运动式治理和领导权威介入等方式,在法治主义的框架下落实群众路线。三是注重德治教化。采取文明家风、家庭文明建设等多种形式,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提高基层群众道德素养方面的作用。四是强化基层民主自治。强化公众参与保障,提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推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建设,通过村(居)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等多种形式强化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乡贤能人、社会组织、群团等个人和组织在信访事项化解中的作用。五是深化智治手段。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基层信访工作赋能,推动信访事项化解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互融,推动信息整合,实现信访事项的感知、预测、预警、评估及决策的智能化。
三、提高专业水平,建设人才队伍
加强信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也是保障信访法治化深入推进的题中之义。一是明确信访干部的选配标准。信访工作本质上是党的群众工作,信访干部要具备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要有较高的责任意识、担当能力和法律素养,采取挂职培养、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培养。二是全方位开展常态化培训。常态化举办信访业务技能培训,让信访工作人员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掌握最新、最全的政策法规。通过案例剖析、实践演练等,培养信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具体信访问题的能力。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干部物质精神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最美信访干部”选树活动,畅通信访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的提拔晋级通道,切实激发信访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活力。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