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利用AI代写学位论文或被撤销学位
文章字数:550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学位获得者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利用人工智能代写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单位非法授予学位等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草案》明确,已经获得学位者,在获得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由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学位证书: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存在抄袭、剽窃、伪造、数据造假、人工智能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的;在学习期间存在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同时《草案》还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位授予条件方面,《草案》要求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应当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答辩委员会应当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形成决议,决议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答辩不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两年内修改,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魏明)

安徽科技报 电话/传真:0551-84908822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安徽科技报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