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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夯实县域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
文章字数:1534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列为重大原则之一,要求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县域约占全国九成国土面积、五成常住人口、四成经济总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这里最具体、最直接,也最易走样。县域发展差距,表象在资源禀赋,深层根源往往在制度环境;县域竞争,归根结底拼的就是制度环境。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关键在用好“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夯实制度根基、释放发展潜能。
县域兼具经济单元和行政单元双重属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各归其位、同向发力。它既是市场分工网络的基础节点,又是公共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县域发展的特色不能靠政府主观划定,而要靠市场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去发现和培育,政府则因势利导、分类指导。县域发展最容易出现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两种偏向,这两种情况都会扭曲市场信号、抑制发展活力。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关键,是让市场在有效竞争中配置资源、实现优胜劣汰,让政府在规则供给、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方面补位托底、维护公平。县域经济既不是单纯“管”出来的,也不是一味“放”出来的,而是在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让市场在县域真正有效,核心是破除壁垒、畅通循环,推动县域经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些县域发展不活,不是市场机制不灵,而是行政壁垒阻断要素循环:或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隐性门槛,以“扶持本地企业”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或在招商引资中拼优惠、拼让利,扭曲资源配置。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仍未摆脱“经营城市”式的路径依赖,把优惠政策当核心竞争力,却忽视了制度环境才是更持久的竞争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落到县域层面,关键在三条:一是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特色优势产业在更大市场中接受检验、实现价值;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县域金融体系、人才流动机制等方面务求实效;三是规范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行为,遏制“内卷式”竞争,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稳定企业预期、涵养发展生态。
让政府在县域真正有为,前提是“有限”,关键是“到位”。县域政府直接掌握部分资源配置权,既容易“越位”——冲在一线上项目,甚至以财政兜底、债务融资推动发展,导致政企不分、风险累积;也容易“缺位”——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风险防范等领域履职不力。根本途径是推动政府从“直接参与者”转向“制度供给者”“环境营造者”,把精力集中到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上: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均等可及的公共服务,搭建公共创新、成果转化等服务平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守住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政府债务等底线。在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中,县域政府要把精力从“选项目、定产业”转到“明定位、优环境、强服务”上来,引导不同类型县城各展所长。评判政府是否有为,不看会议、文件、项目多少,而看企业办事是否便捷、要素获取是否顺畅、群众是否满意。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辅相成。市场越有效,越需要政府提供公正规则和良好秩序;政府越有为,越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克制干预冲动。实现二者统一,不能靠临时协调,要靠制度保障。县域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沟通”,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是“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在政策出台前严格把关,防范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问题;三是“践诺”,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健全守信践诺机制,纠治“新官不理旧账”、涉企乱检查、乱摊派等行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三者协同发力,约束乱作为、激励敢担当,把“两只手”纳入法治化轨道,防止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县域兼具经济单元和行政单元双重属性,政府与市场必须各归其位、同向发力。它既是市场分工网络的基础节点,又是公共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县域发展的特色不能靠政府主观划定,而要靠市场主体立足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去发现和培育,政府则因势利导、分类指导。县域发展最容易出现政府职能“越位”与“缺位”两种偏向,这两种情况都会扭曲市场信号、抑制发展活力。处理好二者关系的关键,是让市场在有效竞争中配置资源、实现优胜劣汰,让政府在规则供给、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方面补位托底、维护公平。县域经济既不是单纯“管”出来的,也不是一味“放”出来的,而是在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让市场在县域真正有效,核心是破除壁垒、畅通循环,推动县域经济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些县域发展不活,不是市场机制不灵,而是行政壁垒阻断要素循环:或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隐性门槛,以“扶持本地企业”之名行地方保护之实;或在招商引资中拼优惠、拼让利,扭曲资源配置。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仍未摆脱“经营城市”式的路径依赖,把优惠政策当核心竞争力,却忽视了制度环境才是更持久的竞争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落到县域层面,关键在三条:一是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让特色优势产业在更大市场中接受检验、实现价值;二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县域金融体系、人才流动机制等方面务求实效;三是规范招商引资和产业扶持行为,遏制“内卷式”竞争,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稳定企业预期、涵养发展生态。
让政府在县域真正有为,前提是“有限”,关键是“到位”。县域政府直接掌握部分资源配置权,既容易“越位”——冲在一线上项目,甚至以财政兜底、债务融资推动发展,导致政企不分、风险累积;也容易“缺位”——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风险防范等领域履职不力。根本途径是推动政府从“直接参与者”转向“制度供给者”“环境营造者”,把精力集中到市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上: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供均等可及的公共服务,搭建公共创新、成果转化等服务平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守住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政府债务等底线。在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中,县域政府要把精力从“选项目、定产业”转到“明定位、优环境、强服务”上来,引导不同类型县城各展所长。评判政府是否有为,不看会议、文件、项目多少,而看企业办事是否便捷、要素获取是否顺畅、群众是否满意。
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辅相成。市场越有效,越需要政府提供公正规则和良好秩序;政府越有为,越需要尊重市场规律、克制干预冲动。实现二者统一,不能靠临时协调,要靠制度保障。县域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沟通”,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和问题解决机制,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二是“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在政策出台前严格把关,防范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问题;三是“践诺”,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健全守信践诺机制,纠治“新官不理旧账”、涉企乱检查、乱摊派等行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三者协同发力,约束乱作为、激励敢担当,把“两只手”纳入法治化轨道,防止陷入“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