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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与改进建议
文章字数:2814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邢台市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并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从而进一步优化提升政策效能。
一、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邢台市实际,构建包含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效果评估体系(表1)。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指标权重。
(二)评估结果分析。依托邢台市2020—2025年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部门专项数据等公开数据以及全市700份有效问卷调查。经计算,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综合得分为67.3分,处于中等水平。这表明邢台市市民化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户籍准入维度(78.5分)方面,表明邢台市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户门槛已全面放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不断简化,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速仍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个百分点,说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不强。公共服务维度(68.2分)方面,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随迁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高、分布不均,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仍向户籍人口倾斜。就业创业维度(66.7分)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但就业质量偏低,签订3年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月均收入仅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0%。权益保障维度(62.4分)方面:农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基本落实,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劳动争议解决周期长、成本高,农业转移人口维权难度大,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不够完善,退出比例低。社会融入维度(56.2分)方面,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程度不高。问卷调查显示,仅35%的农业转移人口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42%的农业转移人口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仍生活在“同乡圈”中,心理归属感不强。
二、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存问题
(一)户籍改革存在短板,隐性壁垒尚未消除。邢台市虽已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但户籍与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绑定关系未彻底打破。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优先保障户籍人口,随迁子女择校难题突出。城乡居民社保待遇远低于城镇职工,且社保转移接续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同时,农业转移人口顾虑落户后丧失农村土地、宅基地权益,整体城镇落户意愿偏低。
(二)公共服务供给薄弱,均等化水平不足。受地方财政实力制约,邢台市公共服务投入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总量供给不足、供需缺口明显。优质公共资源过度集中于中心城区,县城及乡镇设施配套薄弱、资源滞后。此外,公共服务缺乏针对性,未适配农业转移人口多样化需求,随迁子女托管、心理辅导等个性化服务缺失,难以满足其实际生活需求。
(三)产业与保障支撑不足,市民化推进受阻。邢台市产业转型升级滞后,传统产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就业吸纳能力下滑,新兴产业体量小、技能门槛高,无法批量吸纳普通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贴合市场需求度低,就业转化效果差。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频发,社保缴纳、薪资保障、劳动合同落实不到位,就业权益保障薄弱。同时,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成本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上级转移支付、企业、个人及社会资本分担力度不足,多元投入体系尚未成型,地方财政压力突出。
三、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优化改进建议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破除隐性壁垒。全面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推行“承诺制”落户,群众只需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全市范围内办理落户手续。推动户籍与公共服务彻底脱钩,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完善农村权益保障机制,明确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建立农村权益市场化流转平台,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二)精准供给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布局,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区域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居住证持有人开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如随迁子女课后托管、农民工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
(三)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就业质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清河羊绒、宁晋电缆、沙河玻璃等特色产业,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协同参与的培训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农业转移人口维权渠道。
(四)创新成本分担机制,缓解财政压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流入规模、公共服务支出等因素,合理确定转移支付额度。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投入。明确企业成本分担责任,强制企业为农业转移人口缴纳社会保险,对不按规定缴纳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个人成本分担能力,通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增强其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五)完善社会融入机制,促进全面融入。加强社区建设,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保障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居民的相互了解和融合。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服务,缓解其心理压力。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文明教育,引导其转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加强宣传引导,消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歧视和偏见,营造尊重、关爱、包容农业转移人口的良好社会氛围。
课题项目(基金项目):2025年度河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协作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优化研究”(项目编号:XZKT25QN082)。
作者单位: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党校
一、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一)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和邢台市实际,构建包含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效果评估体系(表1)。采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各指标权重。
(二)评估结果分析。依托邢台市2020—2025年统计公报、政府工作报告、部门专项数据等公开数据以及全市700份有效问卷调查。经计算,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综合得分为67.3分,处于中等水平。这表明邢台市市民化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户籍准入维度(78.5分)方面,表明邢台市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户门槛已全面放开,户籍业务办理流程不断简化,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速仍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个百分点,说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意愿不强。公共服务维度(68.2分)方面,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随迁子女教育、基本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高、分布不均,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仍向户籍人口倾斜。就业创业维度(66.7分)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但就业质量偏低,签订3年以上长期劳动合同的比例较低,月均收入仅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80%。权益保障维度(62.4分)方面:农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基本落实,工资拖欠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劳动争议解决周期长、成本高,农业转移人口维权难度大,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不够完善,退出比例低。社会融入维度(56.2分)方面,表明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程度不高。问卷调查显示,仅35%的农业转移人口参与过社区公共事务,42%的农业转移人口认为自己是城里人,多数农业转移人口仍生活在“同乡圈”中,心理归属感不强。
二、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现存问题
(一)户籍改革存在短板,隐性壁垒尚未消除。邢台市虽已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但户籍与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绑定关系未彻底打破。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优先保障户籍人口,随迁子女择校难题突出。城乡居民社保待遇远低于城镇职工,且社保转移接续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同时,农业转移人口顾虑落户后丧失农村土地、宅基地权益,整体城镇落户意愿偏低。
(二)公共服务供给薄弱,均等化水平不足。受地方财政实力制约,邢台市公共服务投入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总量供给不足、供需缺口明显。优质公共资源过度集中于中心城区,县城及乡镇设施配套薄弱、资源滞后。此外,公共服务缺乏针对性,未适配农业转移人口多样化需求,随迁子女托管、心理辅导等个性化服务缺失,难以满足其实际生活需求。
(三)产业与保障支撑不足,市民化推进受阻。邢台市产业转型升级滞后,传统产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就业吸纳能力下滑,新兴产业体量小、技能门槛高,无法批量吸纳普通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贴合市场需求度低,就业转化效果差。企业用工不规范问题频发,社保缴纳、薪资保障、劳动合同落实不到位,就业权益保障薄弱。同时,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不健全,成本过度依赖地方政府,上级转移支付、企业、个人及社会资本分担力度不足,多元投入体系尚未成型,地方财政压力突出。
三、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优化改进建议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破除隐性壁垒。全面落实“零门槛”落户政策,推行“承诺制”落户,群众只需凭居民身份证即可在全市范围内办理落户手续。推动户籍与公共服务彻底脱钩,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权益。完善农村权益保障机制,明确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建立农村权益市场化流转平台,鼓励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
(二)精准供给公共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力度,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规模相匹配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布局,在农业转移人口集中的区域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优质教育、医疗资源向居住证持有人开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如随迁子女课后托管、农民工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
(三)强化产业就业支撑,提高就业质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清河羊绒、宁晋电缆、沙河玻璃等特色产业,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政府、企业、职业院校协同参与的培训机制,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畅通农业转移人口维权渠道。
(四)创新成本分担机制,缓解财政压力。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建立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农业转移人口流入规模、公共服务支出等因素,合理确定转移支付额度。设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专项基金,重点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投入。明确企业成本分担责任,强制企业为农业转移人口缴纳社会保险,对不按规定缴纳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对职工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个人成本分担能力,通过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工资水平、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增强其经济承受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五)完善社会融入机制,促进全面融入。加强社区建设,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保障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其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和管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居民的相互了解和融合。建立心理疏导机制,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服务,缓解其心理压力。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城市文明教育,引导其转变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加强宣传引导,消除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歧视和偏见,营造尊重、关爱、包容农业转移人口的良好社会氛围。
课题项目(基金项目):2025年度河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科研协作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邢台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优化研究”(项目编号:XZKT25QN082)。
作者单位: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