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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镌寨:水与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的构建
文章字数:3553
贵州传统村寨自有其别具一格的内部景观。它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贵州各民族民众根据生息繁衍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逐渐适应居住地附近地形地貌、水环境与动植物状况的结果。因此,从人—水互动的视角出发,关注水因素对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构建的影响,有助于深入认识贵州传统村寨的发展变迁历程。
一、公共用水设施:村寨内部景观的重要构件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为满足村寨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贵州各民族民众选址建寨时多会将定居地址尽可能置于靠近水源之处。因此,一些村寨,主要是坐落于山间坝区者近河而建,村寨居民日常至河流取水。如在榕江车江大坝,侗族村寨沿寨蒿河两岸分布,以河水为日常用水的水源。不过,受贵州多山地理环境的影响,坝区的村寨数量较为有限,更多村寨还是坐落于山脚、山腰或山顶。村寨居民日常生活主要以发端于深山密林的山泉水为日常用水水源,村寨内部或附近多有山泉水的出水口。全面抗战时期,大夏大学教授吴泽霖在贵州开展苗夷社会调查时撰文总结道:“泉水在河流纵横的地带,对于人口的流动上影响较小,在贵州的山岳地带,它是一种决定因素,许多苗夷村寨都建立在泉水的旁边。”传统上,村寨居民会将这一出水口建成拥有一座井池或数座连通井池的泉井。建泉井的原料多是青白条石。如布依族酒歌唱道:“我从家里来,我来到水井边,井边砌着石麻条,村寨中砌石麻条,村寨中砌石块,一层层砌高上去……”
当然,在部分严重缺水的山区,村寨内部或附近往往缺少山泉水的出水口。这时候,村寨居民可能会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号召下组织起来,四出寻找水源,建设较为耗费资材与人力的长程引水设施。威宁石门坎的引水管道就是比较知名的一个例子。1919年,鉴于石门坎一带人畜饮水困难,英国传教士张道惠组织人力,以挖土渠和架木笕相结合的方式,建成了1300余米的引水管道,将雨撒湾的高位水源引至石门坎。此引水管道建好后,信教民众和石门坎中学学生长期义务维护。由此,这一引水设施成为石门坎的村寨景观。
整体看,经过村寨居民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和精心维护,以泉井为主的供水设施成为村寨内部的重要景观,和居民的生活相联系、融合。最终,在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教师陈国钧笔下呈现了这样一幅不断重现但又不可缺少的村寨日常图景:“煮饭要用水,先由女子去挑水,一根细扁担,两端各吊一个黑漆小木桶,挑水处多在寨门口溪涧,这在高山之山随处都有。每个溪涧都插了接引水的长竹片,涓涓滴滴往下流,用小木筒接了水,一瓢瓢地倒进桶内,很是便利。装满了水挑回家,每天大约早晚两顿饭前,一群群挑水的女子争先恐后,络绎于途。”
二、防洪、防潮与村寨建筑物的形态
防洪、防潮的需求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塑造了村寨内部建筑物的基本形态。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的苗、侗及布依等民族的村寨居民住房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在这些地区,村寨传统住房主要是木造干栏式建筑及其变形——吊脚楼。所谓“干栏式建筑”,指的是木架构的两楼层房屋。该房屋的显著特点是第一层架空,用于圈养猪、牛等家畜。人居于第二层,设有走廊、厕所、火塘屋和卧室。房顶则为“人”字形两面陡坡样式,覆盖稻草或杉木皮。布依族酒歌生动描绘了人在楼上住,楼下养牲畜的生活情景:“想象你呀亲家,倒想你呀亲家,看我楼下没有猪,瞧我房里没有狗,看我棚下没有鸡,叫我捉什么来杀,没有什么杀敬你。”干栏式建筑起源于中国南方古代先民的“巢居”。贵州传统村寨,特别是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的苗、侗及布依等民族的传统村寨居民以干栏式建筑或其变形——吊脚楼为住房,一方面与躲避野兽蛇虫袭击有不小的关系,即《韩非子·五蠹》所强调的“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同时,亦有更好防洪、防潮的目的。
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润,易发生洪水灾害。在这种气候条件下,较之居住于平房,居住于干栏式建筑能更有效减轻潮湿环境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更好规避洪水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对于这一点,水族流传的为什么住木楼故事在某种层面上可予以证实。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水族最初居住在“泥巴筑墙、石板盖顶的房子”中。当时,月亮山附近还有一座海拔更高的太阳山。一位名叫拱祥的老人与老伴和两个孙子住在山下,艰难求生。一天,拱祥老人上山樵采时搭救了太阳山龙潭龙王之女。为酬谢拱祥老人的救命之恩,龙王托梦拱祥,让其搬至太阳山上居住。拱祥一家人上山后,在龙女帮助下捕龙潭鱼为生,生活日渐向好。眼见在龙潭附近谋生更易,拱祥老人于是将乡亲们招至山上居住。不久后,山上出现一坏人,不满足于龙潭捕鱼,妄想用药将龙潭之鱼毒死,一网打尽。龙女很快知悉此人阴谋,决定予他惩罚。为避免累及无辜,龙女事先通知拱祥老人和乡亲们建造木楼并搬入居住,关好门。然后,她才呼风唤雨,引发洪水,将坏人淹死。而拱祥老人一家和乡亲们则因木楼浮于水中,得以生存下来。此后,水族民众开始喜欢住木楼。由此可见,水族多在干栏式房屋居住,主要是它可更有效减轻洪水所带来的损失。
除了住房外,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各民族村寨的家庭粮仓形态亦体现了防洪、防潮需求的深刻影响。这些粮仓普遍以杉木为基本材料。其建造原理和干栏式建筑有相似性,即以木柱架空为底,上建方形底、方形壁、人字形两面陡坡式屋顶,或者方形底、圆形壁、锥形屋顶的小屋作为储粮仓,以利通风防潮。
三、防火与村寨内部景观布局
消防用水需求对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的基本布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事实上,木造干栏式建筑及其变形——吊脚楼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即它们极易因住户日常生活中的不慎失火迅速燃烧。而村寨各家各户房屋的间距又非常有限,这就不免导致火势快速蔓延,由一家向四周扩散,殃及周边住户,甚至酿成烧光整个村寨的惨剧。阅读民族志调查资料,亦能见到不少村寨失火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记录。如榕江加宜苗寨1950年失火,烧毁4户居民的房屋;1966年失火,烧毁3户居民的房屋。加舍苗寨1962年失火,烧毁全寨半数居民的房屋。九秋苗寨1982年失火,全寨34户居民仅一家幸免,其余33户房屋均被烧毁。
面对日常生活不慎失火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村寨居民亦不断想方设法防止火灾的发生。受传统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苗、侗及水等民族村寨的居民曾普遍认为火灾的发生与专门纵火烧房的“火秧”鬼作祟有关,因而他们在历史上不断求助鬼师,定期举行“退火秧”的仪式,驱除“火秧”鬼。至于两次“退火秧”仪式具体间隔的时间,各村寨并不完全相同。有每年举行一次仪式者,亦有两年举行一次仪式者,还有三年举行一次仪式者。在村寨居民眼中,如果寨子在一定时期内“不搞‘退火秧’,那就会大祸临头”。此种定期“退火秧”仪式所需费用,由村寨居民集体出资支付。
为普遍强化村寨居民的防火意识,村寨习惯法对于不慎失火造成周边住户财产损失者会施予惩罚。惩罚措施通常包括赔偿村寨居民损失以及出资临时举行“退火秧”仪式。如在榕江空烈苗寨,传统习惯法强调:“凡失火烧房并殃及邻居的,失火人家要出肥猪一头由全寨搞‘招龙谢土’,祭后由全寨人共同煮食。”加宜苗寨习惯法的惩罚更加严厉:“如因麻痹大意,失火成灾并累及他人,烧掉邻居房舍者,应罚肉77斤给受害者。另外,罚黄牛一头,作为全寨搞‘退火秧’之用,牛肉由全寨各家共分。”
除了上述做法外,一些村寨的居民还在寨内普遍挖设水塘、水渠,以便于火灾发生后取水救火,阻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尤其是侗族、水族民众聚居的村寨,这种消防水塘、水渠更是常见。如从江增冲侗寨“寨中池塘遍布,方石镶边的沟渠纵横交错,几乎家家门前有水至,户户天井(古宅)有水到”。水族聚居的三都石板寨内亦是水塘四布,水渠环绕,水与居民住宅融合一体。与此类似,水族聚居的三都板引村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一口水塘。榕江故衣水族村寨居民同样在村寨周边与寨内挖设了不少水塘。应该说,水塘、水渠的大量存在,不仅为村寨提供了消防用水,而且客观上拉开了各家户房屋之间的距离。这亦有利于失火时阻止火势蔓延,保全起火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同样是出于阻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的考虑,以水族聚居的三都石板寨为代表的部分村寨还将粮仓建于水塘之上。因此,踏入石板寨老寨,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房前屋后的一座座水塘,还有矗立于水塘之上的一座座方形人字顶粮仓。
综上所述,贵州各民族民众主要是从水的双刃剑性质出发,探索村寨内部的景观构建。一方面,尝试更充分发挥水对人类生息繁衍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寻找减轻乃至规避水害的方法。这不仅折射出贵州各民族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经验积累基础上,对水特性的深刻认识与把握,更彰显了贵州各民族民众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的不断追求。因此,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蕴藏着贵州各民族民众的丰富生态智慧,值得进行更深入的探究。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一、公共用水设施:村寨内部景观的重要构件
水是生命之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水。为满足村寨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贵州各民族民众选址建寨时多会将定居地址尽可能置于靠近水源之处。因此,一些村寨,主要是坐落于山间坝区者近河而建,村寨居民日常至河流取水。如在榕江车江大坝,侗族村寨沿寨蒿河两岸分布,以河水为日常用水的水源。不过,受贵州多山地理环境的影响,坝区的村寨数量较为有限,更多村寨还是坐落于山脚、山腰或山顶。村寨居民日常生活主要以发端于深山密林的山泉水为日常用水水源,村寨内部或附近多有山泉水的出水口。全面抗战时期,大夏大学教授吴泽霖在贵州开展苗夷社会调查时撰文总结道:“泉水在河流纵横的地带,对于人口的流动上影响较小,在贵州的山岳地带,它是一种决定因素,许多苗夷村寨都建立在泉水的旁边。”传统上,村寨居民会将这一出水口建成拥有一座井池或数座连通井池的泉井。建泉井的原料多是青白条石。如布依族酒歌唱道:“我从家里来,我来到水井边,井边砌着石麻条,村寨中砌石麻条,村寨中砌石块,一层层砌高上去……”
当然,在部分严重缺水的山区,村寨内部或附近往往缺少山泉水的出水口。这时候,村寨居民可能会在当地有影响的人物号召下组织起来,四出寻找水源,建设较为耗费资材与人力的长程引水设施。威宁石门坎的引水管道就是比较知名的一个例子。1919年,鉴于石门坎一带人畜饮水困难,英国传教士张道惠组织人力,以挖土渠和架木笕相结合的方式,建成了1300余米的引水管道,将雨撒湾的高位水源引至石门坎。此引水管道建好后,信教民众和石门坎中学学生长期义务维护。由此,这一引水设施成为石门坎的村寨景观。
整体看,经过村寨居民长期不懈的努力建设和精心维护,以泉井为主的供水设施成为村寨内部的重要景观,和居民的生活相联系、融合。最终,在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教师陈国钧笔下呈现了这样一幅不断重现但又不可缺少的村寨日常图景:“煮饭要用水,先由女子去挑水,一根细扁担,两端各吊一个黑漆小木桶,挑水处多在寨门口溪涧,这在高山之山随处都有。每个溪涧都插了接引水的长竹片,涓涓滴滴往下流,用小木筒接了水,一瓢瓢地倒进桶内,很是便利。装满了水挑回家,每天大约早晚两顿饭前,一群群挑水的女子争先恐后,络绎于途。”
二、防洪、防潮与村寨建筑物的形态
防洪、防潮的需求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塑造了村寨内部建筑物的基本形态。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的苗、侗及布依等民族的村寨居民住房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在这些地区,村寨传统住房主要是木造干栏式建筑及其变形——吊脚楼。所谓“干栏式建筑”,指的是木架构的两楼层房屋。该房屋的显著特点是第一层架空,用于圈养猪、牛等家畜。人居于第二层,设有走廊、厕所、火塘屋和卧室。房顶则为“人”字形两面陡坡样式,覆盖稻草或杉木皮。布依族酒歌生动描绘了人在楼上住,楼下养牲畜的生活情景:“想象你呀亲家,倒想你呀亲家,看我楼下没有猪,瞧我房里没有狗,看我棚下没有鸡,叫我捉什么来杀,没有什么杀敬你。”干栏式建筑起源于中国南方古代先民的“巢居”。贵州传统村寨,特别是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的苗、侗及布依等民族的传统村寨居民以干栏式建筑或其变形——吊脚楼为住房,一方面与躲避野兽蛇虫袭击有不小的关系,即《韩非子·五蠹》所强调的“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同时,亦有更好防洪、防潮的目的。
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润,易发生洪水灾害。在这种气候条件下,较之居住于平房,居住于干栏式建筑能更有效减轻潮湿环境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更好规避洪水对生命财产的危害。对于这一点,水族流传的为什么住木楼故事在某种层面上可予以证实。这个故事的大意是:水族最初居住在“泥巴筑墙、石板盖顶的房子”中。当时,月亮山附近还有一座海拔更高的太阳山。一位名叫拱祥的老人与老伴和两个孙子住在山下,艰难求生。一天,拱祥老人上山樵采时搭救了太阳山龙潭龙王之女。为酬谢拱祥老人的救命之恩,龙王托梦拱祥,让其搬至太阳山上居住。拱祥一家人上山后,在龙女帮助下捕龙潭鱼为生,生活日渐向好。眼见在龙潭附近谋生更易,拱祥老人于是将乡亲们招至山上居住。不久后,山上出现一坏人,不满足于龙潭捕鱼,妄想用药将龙潭之鱼毒死,一网打尽。龙女很快知悉此人阴谋,决定予他惩罚。为避免累及无辜,龙女事先通知拱祥老人和乡亲们建造木楼并搬入居住,关好门。然后,她才呼风唤雨,引发洪水,将坏人淹死。而拱祥老人一家和乡亲们则因木楼浮于水中,得以生存下来。此后,水族民众开始喜欢住木楼。由此可见,水族多在干栏式房屋居住,主要是它可更有效减轻洪水所带来的损失。
除了住房外,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等区域各民族村寨的家庭粮仓形态亦体现了防洪、防潮需求的深刻影响。这些粮仓普遍以杉木为基本材料。其建造原理和干栏式建筑有相似性,即以木柱架空为底,上建方形底、方形壁、人字形两面陡坡式屋顶,或者方形底、圆形壁、锥形屋顶的小屋作为储粮仓,以利通风防潮。
三、防火与村寨内部景观布局
消防用水需求对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的基本布局产生了重要影响。事实上,木造干栏式建筑及其变形——吊脚楼存在一个明显的缺点,即它们极易因住户日常生活中的不慎失火迅速燃烧。而村寨各家各户房屋的间距又非常有限,这就不免导致火势快速蔓延,由一家向四周扩散,殃及周边住户,甚至酿成烧光整个村寨的惨剧。阅读民族志调查资料,亦能见到不少村寨失火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记录。如榕江加宜苗寨1950年失火,烧毁4户居民的房屋;1966年失火,烧毁3户居民的房屋。加舍苗寨1962年失火,烧毁全寨半数居民的房屋。九秋苗寨1982年失火,全寨34户居民仅一家幸免,其余33户房屋均被烧毁。
面对日常生活不慎失火所带来的巨大损失,村寨居民亦不断想方设法防止火灾的发生。受传统万物有灵观念的影响,苗、侗及水等民族村寨的居民曾普遍认为火灾的发生与专门纵火烧房的“火秧”鬼作祟有关,因而他们在历史上不断求助鬼师,定期举行“退火秧”的仪式,驱除“火秧”鬼。至于两次“退火秧”仪式具体间隔的时间,各村寨并不完全相同。有每年举行一次仪式者,亦有两年举行一次仪式者,还有三年举行一次仪式者。在村寨居民眼中,如果寨子在一定时期内“不搞‘退火秧’,那就会大祸临头”。此种定期“退火秧”仪式所需费用,由村寨居民集体出资支付。
为普遍强化村寨居民的防火意识,村寨习惯法对于不慎失火造成周边住户财产损失者会施予惩罚。惩罚措施通常包括赔偿村寨居民损失以及出资临时举行“退火秧”仪式。如在榕江空烈苗寨,传统习惯法强调:“凡失火烧房并殃及邻居的,失火人家要出肥猪一头由全寨搞‘招龙谢土’,祭后由全寨人共同煮食。”加宜苗寨习惯法的惩罚更加严厉:“如因麻痹大意,失火成灾并累及他人,烧掉邻居房舍者,应罚肉77斤给受害者。另外,罚黄牛一头,作为全寨搞‘退火秧’之用,牛肉由全寨各家共分。”
除了上述做法外,一些村寨的居民还在寨内普遍挖设水塘、水渠,以便于火灾发生后取水救火,阻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尤其是侗族、水族民众聚居的村寨,这种消防水塘、水渠更是常见。如从江增冲侗寨“寨中池塘遍布,方石镶边的沟渠纵横交错,几乎家家门前有水至,户户天井(古宅)有水到”。水族聚居的三都石板寨内亦是水塘四布,水渠环绕,水与居民住宅融合一体。与此类似,水族聚居的三都板引村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一口水塘。榕江故衣水族村寨居民同样在村寨周边与寨内挖设了不少水塘。应该说,水塘、水渠的大量存在,不仅为村寨提供了消防用水,而且客观上拉开了各家户房屋之间的距离。这亦有利于失火时阻止火势蔓延,保全起火点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同样是出于阻止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的考虑,以水族聚居的三都石板寨为代表的部分村寨还将粮仓建于水塘之上。因此,踏入石板寨老寨,映入眼帘的不仅有房前屋后的一座座水塘,还有矗立于水塘之上的一座座方形人字顶粮仓。
综上所述,贵州各民族民众主要是从水的双刃剑性质出发,探索村寨内部的景观构建。一方面,尝试更充分发挥水对人类生息繁衍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寻找减轻乃至规避水害的方法。这不仅折射出贵州各民族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经验积累基础上,对水特性的深刻认识与把握,更彰显了贵州各民族民众对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之道的不断追求。因此,贵州传统村寨内部景观蕴藏着贵州各民族民众的丰富生态智慧,值得进行更深入的探究。
作者单位: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