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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司法辅助系统的公正性与合法性研究
冯景睿
文章字数:2340
  人工智能与司法深度融合,是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数字法治建设的关键实践。当前,人工智能司法辅助系统已应用于类案检索、文书生成、证据审查、量刑参考、风险预警等环节,在提升办案效率、统一裁判尺度、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规范司法裁量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为智能司法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明确安全合法、公平公正、辅助审判、透明可信、公序良俗五大原则,为系统运行划定基本遵循。但技术赋能的背后,算法偏见、数据偏差、算法黑箱、责任模糊、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日益凸显,直接冲击司法公正底线与合法性根基。推动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行稳致远,必须牢牢把握公正与合法两大核心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技术创新与法治约束之间找到平衡,确保智能辅助始终服务于公平正义,不偏离司法本质。
  维护司法公正,是人工智能司法辅助系统的价值基石与底线要求。司法公正既包括同案同判、裁量统一的实体公正,也涵盖公开透明、权利保障、程序正当的程序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人工智能在大幅提升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因技术特性带来了新的公正风险,值得高度警惕。一是算法容易固化历史数据中的结构性偏差,将地域、身份、职业、群体差异等隐性歧视嵌入模型输出,形成系统性歧视,破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二是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样本失衡、更新滞后、标注不规范、信息脱敏不足等问题,可能导致智能分析失真,形成错误参考意见,影响裁判准确性。三是算法模型的“黑箱”特性使得推理过程难以解释、不可追溯,法官与当事人无法充分知晓结论形成逻辑,难以有效质证,直接削弱司法公开性与程序正当性。四是部分司法人员过度依赖系统建议,弱化独立判断与司法亲历性,忽视个案特殊性与人文关怀,导致司法裁量被算法“俘获”,个案正义被机械算法所掩盖。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个案处理结果,更会侵蚀司法公信力,动摇社会公平正义根基,必须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以破解。
  坚守合法合规,是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不可逾越的制度边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构建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从当前实践来看,司法辅助系统在合法性层面仍面临若干突出难题。其一,数据采集与使用存在合规隐患,部分系统在数据获取、个人信息保护、涉密信息管理、数据留存与销毁等方面存在短板,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要求存在差距。其二,权责划分不够清晰,法官、技术开发方、平台运营方、管理维护方的责任边界存在一定的模糊,一旦因系统偏差、数据错误、算法漏洞引发裁判瑕疵或权利侵害,追责依据不足、认定困难。其三,算法备案、伦理审查、风险评估、效果检验等制度尚不健全,高风险司法应用缺乏事前规制、事中监控与事后纠错机制。其四,智能辅助与司法独立存在潜在张力,若过度依赖算法结果,可能弱化法官主观判断,影响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有坚持依法部署、依法应用、依法监管与依法救济,才能为智慧司法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实现公正目标,需要从数据、算法、权责与程序多维度协同发力。要健全全周期数据治理机制,严格数据准入审核、脱敏清洗、去偏校正与动态更新,从源头减少历史偏差传导,提升数据真实性、代表性与时效性。要积极推进算法可解释、可验证、可追溯、可监督,优先采用逻辑清晰、透明度高、稳定性强的模型,推动“算法黑箱”变为“可视可审可质疑”的规范流程,确保技术逻辑服从法律逻辑。要始终坚守智能系统的辅助定位,以刚性制度明确裁判权由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强化司法人员对智能结果的审查、校验与纠错义务,坚决防止“辅助”异化为“替代”、工具异化为主体。要完善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体系,全面赋予其对智能应用的知情权、异议权、复核权和救济权,将技术运用全过程纳入司法公开与全流程留痕管理,以程序公正夯实实体公正,让司法裁判既合法合规又充满温度。
  确保合法运行,关键要完善制度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全链条规范体系,全面衔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细化司法人工智能研发、应用、管理、评估、退出等全流程规则,建立算法备案、伦理审查、安全评估、定期抽检、偏差预警等刚性制度,形成标准明确、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规制格局。要厘清多方责任链条,明确法官对裁判结果承担司法责任,技术主体对算法缺陷、数据安全、系统稳定性承担相应责任,平台运营方承担管理与保护责任,形成权责清晰、过错可追、救济畅通、惩戒到位的责任机制。要统筹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加强司法行政监管、专业技术监督、社会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对违规应用、侵害权利、影响公正的行为及时纠正、依法处置,确保智能司法始终运行在法治框架内,不碰红线、不越底线、不偏方向。
  新时代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把公正与合法贯穿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全过程、各方面。技术是手段,司法是本质,公正是灵魂,合法是前提。人工智能司法辅助系统只有恪守辅助定位、尊重司法规律、坚守公平正义、严守法律边界,才能真正成为提升司法质效、促进司法公正、服务人民群众的有力工具。面向未来,我们要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规范化、法治化、透明化建设,不断完善数据治理、算法监管、权利保障、责任追究、伦理引导等制度机制,推动技术创新与司法公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以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支撑。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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