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
发布日期:
法治力量守护铜陵蓝天底色
——铜陵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8月15日施行
文章字数:1011
  6月4日上午,《铜陵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笔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已于2025年12月25日经铜陵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2026年3月27日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以地方立法补齐移动源尾气治理短板,构建全链条闭环治污法治体系。
  近年来,铜陵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截至2025年底全市登记机动车31.5万辆,完成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0.5万台。机动车以及挖掘机、起重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对全市PM2.5、氮氧化物贡献率分别达25%、20%,是影响城区空气质量的关键污染源。受制于上位法条款偏原则化,以往非道路机械底数不清、部门监管权责分散、管控措施碎片化等难题突出。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守生态环境法治底线,铜陵于2024年将该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历经草案起草、两次人大审议、多轮征求省人大意见,历时两年打磨,最终完成立法工作。
  《条例》全文五章二十九条,围绕定责任、控源头、严监管、明罚则四大核心精准施策,打通从源头准入到事后追责全流程管理链条。在责任划分上,厘清市县政府统筹、生态环境部门主管、交通、市监、工信等8部门协同监管权责,同步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推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源头防控环节聚焦准入与替代双重抓手,严禁超标车辆、工程机械及车用油品上市流通,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环保标牌发放制度;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公交环卫、港口物流等行业优先推广新能源车辆,配套完善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速老旧高排放机械淘汰更新。
  日常监管创新数字化管控手段,依托电子标签、电子围栏、在线监控等技术紧盯工程机械设备,环保部门可在车辆停放地、维修场地开展尾气抽测,不合格设备一律停用返修。同时从严约束检测机构,明令禁止篡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等违规行为。
  《条例》细化六类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处罚条款靶向明确:未登记工程机械单台罚款200至500元;私自损毁尾气净化装置、使用不合格工程机械单台处以5000元罚款;检验机构弄虚作假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最高禁业十年,大幅提升违法成本。
  铜陵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查晓强表示,《条例》落地填补铜陵移动源污染专项立法空白,构建“预防—管控—检测—治理—追责”全链条治理体系。下一步,铜陵各相关部门将开展普法宣传与落地筹备,引导车主、工程机械经营者依规守法,依托刚性法规持续削减尾气污染物排放,以法治力量守护铜陵蓝天底色。 (汤明强)

安徽科技报 电话/传真:0551-84908822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9号原创动漫园北楼3036室
安徽科技报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