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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党建融合路径研究
刘希霖
文章字数:2655
  摘要: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促使纪检监察工作和企业党建深度融合,是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文章旨在探究二者之间的融合途径,借助强化顶层设计来构建协同高效的制度体系,紧盯“关键少数”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凝聚监督合力以提升巡察监督的质效,形成有机贯通、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及纪律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企业党建;融合路径
  在国有企业治理中,纪检监察与党的建设两项工作虽职能有别,却在目标导向与价值理念上高度契合,共同构筑了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推动二者的有机融合,不仅是提升治理效能、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更对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当前,如何实现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系统、高效地融合,已成为国有企业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基于此,本文将对这一融合机制展开深入剖析。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融合制度体系
  顶层设计在国有企业治理中有着方向引领以及制度统筹的功能,纪检监察与党建相融合的关键之处在于将政治要求纳入企业制度架构。唯有在战略层面展开统一谋划,方可保证责任分工不会仅停留在表面,监督作用不会被边缘化。顶层设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嵌入到公司治理规则当中,让制度设计成为党建与纪检协同的基础支撑[1]。通过这种制度化安排,企业在执行重大决策时才能同步考量政治属性与经营效益,在风险防控中实现政治监督与业务监督的有机结合,使党建不再局限于单独的工作板块,纪检监察也不再只是承担事后问责,而是成为企业管理运行的内生环节。
  在制度建设的实践层面,企业可通过规则优化以及流程再造,让党建和纪检监察融入日常治理的关键节点。比如在“三重一大”事项审议时,党委可以设置前置研究环节,纪检监察部门同步介入,针对潜在的廉洁风险给出预警意见,形成事前监督与过程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在人事管理方面,可以把干部选拔考核与廉洁档案管理关联起来,将廉洁表现纳入绩效评价指标,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提拔”。在重大投资和采购环节,企业可以通过设立统一的风险评估程序,把业务审批和廉洁监督结合起来,避免出现监督缺位以及权力寻租。信息化平台的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党建考核数据、巡察整改信息、信访举报情况可纳入同一系统,实现资源整合以及信息共享。纪检监察部门借助平台及时掌握风险动态,党委可在决策中参考监督数据,形成制度驱动下的协同格局。通过这样的操作,纪检与党建的结合不再是形式上的会签,而是通过规则嵌入和程序细化,让监督成为治理链条的自然组成部分。
  二、紧盯“关键少数”,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使纪检监察与党建工作紧密融合的关键举措[2]。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手握重要权力和资源,其作风以及廉洁状况直接关联着企业的政治生态与经营环境。把监督重点放在这一群体上,实际上是从权力运行的源头切入,通过强化对履职用权的常态化约束,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人”这个最为关键且活跃的要素之上。这有助于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可以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带动整个企业风气向好向廉,从而实现监督一件事、规范一类事、教育一批人的综合效果。
  在实际操作中,要紧密围绕权力运行轨迹,为“关键少数”精准画像、动态监督。企业可依据岗位风险特点,构建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涉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以及信访核查等多方面信息,并设定预警阈值和更新机制。在重大决策、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环节,融入纪检监督程序,比如要求纪委列席相关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合规性备案,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提出廉政意见。推行“嵌入式”谈话监督,上级纪委可定期对下级“一把手”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结合巡察、审计、群众反映的问题,既指出不足之处又听取意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3]。同时,完善问责回溯和责任连带机制,对于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处理当事人,还要依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和监督责任,真正让监督长出牙齿、落到实处。
   三、凝聚“监督合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凝聚各方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巡察利剑的作用,是打通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融合的关键所在。巡察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一种深入且系统的“政治体检”,其活力在于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构建协同高效的“大监督”格局。党建为巡察提供政治引领与组织保障,纪检监察则赋予其专业性及震慑力,二者融合能有效克服单一监督存在的碎片化、重复性以及滞后性等问题,实现对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发现问题的精准程度与系统性,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企业可构建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巡察工作协调机制,有机整合纪检、审计、财务、法务等专业力量,在巡察进驻之前召开联席会进行信息对接,梳理被巡察单位在党建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日常监督中的突出问题,明确巡察重点与切入点[4]。巡察过程中,探索“纪巡联动”工作模式,巡察组聚焦政治方向问题查找偏差,纪检监察人员及时介入深挖可疑问题线索,使“政治体检”与“业务查账”同步开展。对于发现的普遍性、机制性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党建角度反思问题根源,将整改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形成“巡察-反馈-整改-问责-治理”的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巡察成果共享机制,把典型问题和整改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素材,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和廉洁文化建设中,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真正让一次巡察带来长期效果。
   四、结束语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同企业党建的深度融合,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新时代背景下促使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强化顶层设计、紧盯“关键少数”、凝聚监督合力等举措,可有效打通党内监督与企业治理的通道,把监督效能切实转化成企业竞争力以及抗风险能力,为健康发展筑牢廉洁防线。未来国有企业需持续深化对融合发展规律的认知,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以及工作方法中提升监督合力与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增强系统思维和整体谋划,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上多下功夫,使纪检监察与企业党建在战略导向、运行机制以及文化滋养上达成更深层次的贯通。
  参考文献:
  [1]刘刚.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党建融合路径探究[J].珠江水运,2024(6):72-74.
  [2]张婧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策略[J].智库时代, 2024(19).
  [3]陈冰.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及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J].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2023(1):4.
  [4]仝玲.如何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J].现代企业, 2022(5):131-132.
  作者单位:山东山高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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