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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规”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数:883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黄文静)7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决定》注重立法的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突出了数字经济概念把握、数智技术融合应用、数据资源流通共享、核心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数字贸易空间扩展、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提升和数字经济生态打造。《决定》共二十八条,与时俱进界定数字经济新内涵,进一步明确了数字经济的定义。
  《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机制,推动数据由资源向资产转化,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引导企业和其他组织依法开放自有数据资源,高水平建设安徽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在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方面,突出特色优势,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数字贸易。在加快推进数实融合发展方面,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数智化网络化,持续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与数智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发展数字金融,加快发展智慧文旅,加力发展智慧农业,统筹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和数字乡村建设。
  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发展保障措施,打造数字经济发展良好生态。《决定》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丰富数字经济场景创新,加强数字经济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对数字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构建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响应体系。
  近年来,安徽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力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显示,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动能。据了解,2024年安徽省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收达1.2万亿元,占全省规上企业营收比重排名全国第9位。今年一季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集群营收超1380亿元,同比增长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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