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4版
发布日期:
纪检监察在铲除新型和隐性腐败滋生土壤中的功能研究
郎文悦
文章字数:2477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深化反腐败斗争建设。作为新时代反腐斗争中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危害远超过传统腐败带来的危害。纪检监察作为我国反腐斗争中重要的一环,从审计和监察两个方面推进反腐工作,对公职人员反腐败教育起到预警作用。本文从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特征、产生的原因、纪检监察在反腐斗争中的发展以及完善途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明确纪检监察在铲除新型和隐形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新型腐败、隐匿、纪检监察
  一、新型隐匿腐败的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型腐败和传统腐败交织在一起,应当从二者的概念进行入手。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相较于传统腐败的形式来说,新型腐败更加具有隐蔽性和传播性,为了逃脱监管部门的权力监督,新型腐败在司法实践中更多涉及“权力群体”性,在司法实践中不难看出,新型腐败涉及人数多、金额大以及腐败信息隐蔽性等特点。[1]可以说新型腐败是传统腐败的一种变异。[2]在信息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前提下,新型腐败从犯罪主体、公共权力的滥用以及获得货币实体利益或者精神利益都发生新变化,新型腐败和隐匿性腐败的概念是动态发展。
  在查处相关腐败案件的过程中,往往难以鉴别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新型腐败涉及的主体和范围与传统腐败对比,主体更加宽泛,例如不具备公职人员的身份的主体在腐败过程中积极参与,权力越线的可能性更多。犯罪人员会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将金钱贿赂给公职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等,范围相对于传统腐败来说,更具有数字化的新颖性。腐败不仅仅损害国家利益,更是对权利执行者监督的缺失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难以被轻易察觉,数字化经济的发展因为形式更丰富、种类更多样、转变更灵活,更容易滋生隐形腐败,且调查起来难度更大,为打击腐败行为增加了更多难度。
  二、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产生的原因
  相对于传统腐败的面对面行贿受贿,新型腐败和隐形腐败其更具有隐蔽性,难以被发现和惩治。例如上下级或者亲属关系:广东科技腐败案共查处70余人,以李兴华为中心,涉及科技厅厅长到基层管理人员,涉及金额巨大人员广泛,在查处此类案件时,出现官官相护,给查处加大了难度,拖慢了惩处的进程。内部结构完整严谨,官官相护导致人民群众投诉无门,在上下级、亲属之间形成的情况非常多。在对公职人员腐败斗争中我们不难发现,此类隐性腐败和新型腐败生长周期长,会从公职人员身边的人开始,形成密集的“网格”,使腐败更具有隐秘性,也更难被调查,于是出现腐败的交叉性。此外,还有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渗透,有些腐败是披着民事法律关系的合法外衣进行更深更不易察觉的腐败,导致了隐性腐败和新型腐败更具有“安全性”,也是腐败滋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更为棘手的是,决策环节的腐败行为往往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出现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僵化执法,为腐败的滋生提供土壤。同时以行政权的行使为例,行政权的行使是领导责任制,在离任审计不彻底、追责不规范的前提下,部分贪腐者也会认为不会被发现,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即将退休或者离任,后续无法进行罪责,进行贪污受贿,尤其是在交替就会出现大量腐败现象。
  三、纪检监察应对新型腐败
  马克思与恩格斯在探讨无产阶级政党建设与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强调了严明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党的自我纠正和自我监察起到了重要作用。新型腐败因其自身特殊性,外部监督无法真正实现对新型腐败的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察和检查两项职能,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的行为实施监督。目前纪检监督的管辖范围使其处于中国反腐败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监察过程中的合法性、权威性以及规范性是纪检监察反腐败斗争的保障,相对于外部监督来说,内部监督的效率以及监督方式的多样,最大程度上减少冤假错案的形成,尤其是在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滋生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承担的审查面积更加广泛、专业程度高,对于金融腐败一类案件,具有明显的效果。从纪检监察的对象来看,因此纪检监察的对象不仅限于公职人员,党组织和党员也是监察的对象,公职人员作为重点的监察对象,明确监察对象也限制监察权限的滥用。
  纪检监察在反腐斗争中的完善途径是建立综合治理反腐败机制,结合新型腐败的特点及隐性腐败的形式,在重点领域上深化改革机制,有重点地解决新型腐败问题。在贯通运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往往能形成更有效的监督机制。调动一切力量铲除隐性腐败和新型腐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推进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素质,推行现代化执法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技术手段现代化。在纪检检查中先解决重点矛盾,再来解决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过程中涉及的小型腐败,坚决杜绝“信息不对称”情况,通过党内组织和行政内部自检自纠机制,预防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对于公职人员的关系网进行调查与备案,隐形腐败和新型腐败顽固性不可忽视,并且生长周期较长,我们要抓住重点和关键人,纪检监督可以从人数、地域形成大数据库,以行政权的行使为例,行政权的行使是领导责任制,在离任审计不彻底、追责不规范的前提下,部分贪腐者也会认为不会被发现,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即将退休或者离任,后续无法进行追责,进行贪污受贿,尤其是在交替就会出现大量腐败现象。保护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状况,完善惩戒腐败党内除法,同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增加审计信息库的完善,通过构建退休人员信息库和数据共享。推动审计成果高效运用。发挥审计监察在反腐败过程中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和能动机制,补技能等腐败问题产生之后再来治理。
  四、结语
  我国从立法上确立了完善的监督体制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治监督上对治理腐败提供思路,结合多年的司法实践和反腐监察,纪检监察在司法实践过程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后来打击新型腐败和隐匿腐败提供了积极参考价值,纪检监督对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经历了十几年的发展,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对隐性腐败和新型腐败必须零容忍,只有将权力限制在笼子里,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李辉.当前腐败新动向的核心特征与治理之策[J].人民论坛,2021(22):44-47.
  [2]毛昭晖,朱星宇.新型腐败的特征与类型——警惕传统型腐败向新型腐败的嬗变[J].理论与改革,2022(04):84-98.
  作者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安徽科技报 电话/传真:0551-84908822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19号原创动漫园北楼3036室
安徽科技报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