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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图书出版中的版权保护问题探讨
邝技科
文章字数:3144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已经进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改变了图书出版的传统模式,从写作、编辑到传播的各个环节发生诸多变化,电子书、网络小说网站及手机应用等新型阅读媒介的出现,也让图书传播渠道和读者看书体验变得更加多元化。然而,数字时代的便捷性也增加了图书版权保护的难度,图书盗版行为呈现隐蔽性、复杂化、“低成本,高收益”的特点,传统盗版和网络盗版行为愈发猖獗。研究和讨论数字时代图书出版中的版权保护法律问题,既有学术上的意义,又有实际作用,能够帮助维护图书出版行业的正常发展,保护作者和出版社的权利,进而促进文化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数字时代图书版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权利归属界定模糊

  在数字时代,图书创作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多人一起创作或者找人代写的情况越来越多,因版权归属发生争议的事例也逐渐增多。以网络文学为例,一些平台在与作者签订合同时,会约定全部版权归平台所有,作者只能拿到一点收益,事后因此发生纠纷的案例也有不少。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作品的版权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当事人未作约定,则版权由实际写作人享有。但是,因为多数作者在与平台协商时缺少话语权,难以与平台“讨价还价”,导致版权归属不够清楚,从而出现一些矛盾。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存在版权以及版权归属的争议。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在创作过程中会发挥巨大作用,如帮助提供写作思路或者生成部分内容,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扮演了创作者的角色。也有人认为,人工智能并没有自己的思想,其所生成内容是基于使用者所输入的指令,因此不应对其赋予权利。由于法律尚未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作出明确规定,可能导致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过度与不当使用,不仅有影响创作环境与创作质量的风险,还有潜在的侵权风险。
  (二)侵权行为隐蔽多样
  数字时代,侵权者利用网络很容易复制、传播图书内容,如一些侵权者把盗版电子书上传到云端,并分享链接让读者下载,由于平台很难快速发现和处理,导致传播范围无限扩大。同时,侵权方法也越来越复杂,不仅有传统的复制卖书的情况,还有像深度链接、把资源汇总到平台之类的新侵权形式。深度链接侵权就是侵权人通过一些深度链接,绕开了网站的主页,直接连到有侵权内容的网页,让用户以为是在官网上浏览或者下载图书内容。聚合平台侵权指的是一些平台用技术方法,把网上各处散落的图书都收集起来,可以让用户在一个地方读很多书,但是没有得到版权方的同意。这些新的侵权形式增加了版权保护的难度,需要在法律规定与实践层面探索更加有效的规制方式。
  (三)法律对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不足
  虽然版权方使用了一些技术手段来保护其作品,但目前法律对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方面,法律对技术保护措施的概念和涵盖内容规定不够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未经允许故意绕开或者破坏保护版权的技术措施,属于侵权行为。但是,具体哪些技术手段是正当保护措施,法律条文未作明确规定,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确定某种技术措施是否受法律保护。另一方面,法律对一些绕过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惩罚力量不够。有些人用破坏加密技术、去掉数字水印等方式来突破技术保护,获取和传播侵权内容,但是法律对这些行为主要是进行经济处罚,对侵权者的威慑力度不足。
   二、数字时代图书版权保护的对策
  (一)完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
  为了符合数字时代图书版权保护的需求,应该继续完善版权保护法律制度。首先,应明确数字作品的权利归属。针对多人合作创作的作品或者委托创作的作品,法律层面需详细规定权利归属,明确不同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当事人也应对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有清晰的认知,在协商合同条款时合理分配利益与风险。针对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确认其版权归属,例如,可以根据创作过程、创作参与者,将版权赋予对作品创作有主要贡献的人。
  其次,详细规定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惩罚方式。对于深层链接侵权、资源聚合平台侵权等侵权形式,除了在法律规定层面明确其构成条件和法律责任,还应在必要时加重处罚侵权者,如对特别严重的侵权行为,应根据刑法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增加侵权的成本,对侵权者产生威慑。
  最后,完善有关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规定,明确什么是技术保护措施以及其具体内容、适用范围和有效性标准,并区分不同类型的技术保护措施进行分类规定;同时,要完善技术保护措施的例外规定,加强对技术保护措施滥用的规制,如明确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建立滥用控制机制等。针对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可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规定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对提供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手段的行为规定间接侵权责任。
  (二)加大技术监管与执法力度
  技术发展在给版权保护带来多重困难的同时,也为保护版权提供了更多的方式。例如,目前已被使用的数字水印技术可以在电子书中嵌入不可见的水印信息,帮助快速追溯侵权源头,为执法提供可靠的证据。在版权登记、交易和流转环节,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去中心化的特点,确保版权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针对网络平台盗版图书泛滥的情况,未来可以建立版权监测平台,实时监测网络上的图书传播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未经授权的非法传播行为。
  在执法方面,除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还可以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打击侵权的合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作者和出版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版权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需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作,共同打击图书盗版行为。随着图书交易越来越多地由线下转到线上,加强监管电商平台中的盗版侵权行为也必不可少,如要求电商平台履行版权保护义务,建立内部版权审查机制,将侵权商品及时下架,并对侵权商家进行处罚。
  (三)提升行业自律与版权保护意识
  图书出版行业应该加强自我保护,建立起完善的行业规范和版权管理规则。行业协会可以制定相关的版权保护行业规定和自律协议,让会员单位都按照规矩发展,并按照法律对自身业务进行有效管理。除此之外,增强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版权保护的良好氛围也至关重要。例如,出版社可以利用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版权知识,提高公众对图书版权保护的认识。同时,出版社也可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版权保护行动,激发公众参与版权保护的积极性,通过公众的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侵权行为的合力。
  (四)促进国际版权保护合作
  在数字时代,随着图书传播范围的扩大和传播速度的提升,促进国际版权保护合作对于维护作者和出版者权益、促进文化产业繁荣也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国际版权保护合作:首先,加强国际组织的引领作用,推动相关条约的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数字时代的新挑战;其次,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议,加强在版权执法、信息共享、法律协调等方面的国际协作,共同打击跨国盗版行为,保护本国作者和出版者的利益;最后,加大对版权保护技术的研发投入,并通过国际合作,共享技术资源,提升监管与应对版权侵权行为的能力。
  结束语
  版权保护作为图书出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数字时代遭遇了技术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当前,版权保护面临的问题,不仅影响了出版行业的正常发展,还损害了版权所有者的合法利益。要想解决这些困难,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技术监管和提升执法强度,增强行业自律、培养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并加强版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通过多方面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形成一套适合数字时代的图书版权保护体系,从而让图书出版在数字化环境中得到更好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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