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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智能化的效能悖论:生成逻辑与协同治理路径
文章字数:1722
在全球数字化转型与中国“数字政府”战略背景下,政务服务智能化正经历从“工具替代”到“治理重构”的转变,却面临技术赋能与风险挑战并存的“效能悖论”。通过构建“技术-制度-社会”协同分析框架,解释效能悖论的多维张力,以摆脱政务服务智能化困境,推动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现代化。
一、政务服务智能化的实践图谱与中国场景
政务服务智能化的实践与应用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模式特征,由1.0阶段的政务上网信息化到2.0阶段数据联通数字化,再到3.0阶段AI辅助政府决策的智能化。在“数字中国”战略等顶层设计和地方政府创新竞赛驱动下,各地加快推进政府服务智能化建设,如杭州“城市大脑”建设、深圳“AI公务员”等,呈现几种不同导向的典型应用场景。以浙江“最多跑一次”、深圳“秒报秒批一体化”为代表的效率优先型,以上海“随申办”的适老化改造为代表的普惠服务型,聚焦老年人需求通过语音、视觉辅助以及便捷操作等提供无障碍服务。
二、智能化治理的多维视角:技术赋能、风险隐忧与适配协同
技术乐观主义认为技术是推动行政变革的动力,数字化治理推动城市治理创新和治理现代化,如“一网通办”缩短办事时长,通过技术赋能提升行政效率。技术批判主义视角认为,技术异化产生“数字利维坦”风险加剧数字鸿沟,如老年人使用在线政务服务困难、算法黑箱削弱公众信任等。折中主义视角认为,政务服务智能化效能取决于技术-制度-社会的适配性,只有技术的优化适用、制度的保障和规范以及社会环境与文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真正发挥人工智能应有的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效能悖论的多维呈现与生成逻辑
悖论表现呈现技术逻辑与行政逻辑、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智能治理与算法风险三重张力。一是自动化审批等技术应用改变了基层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重塑了基层自由裁量权,算法标准化与基层灵活性产生冲突,可能产生“数字官僚主义”等现象。二是在现代治理问题复杂情境下,强调以技术解决效率之困,在效率导向下价值理性被弱化,过度强调数字绩效考核异化为数字形式主义,出现数字赋能下的“数据空转”“数字悬浮”等现象。三是算法嵌入公共治理可能带来“算法黑箱”的技术风险,侵犯个体信息权益的法律风险以及数字鸿沟等社会风险。
这些现象背后是技术、制度和社会多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技术层面,算法训练可能忽视小样本数据,存在数据质量缺陷、算法可解释性不足等问题,同时,算法的黑箱性和难以保持价值中立,让人们无法了解算法的决策过程,影响治理公平性。制度层面,存在考核机制扭曲和跨部门协同壁垒,部分地方政府重“上线率”轻“实效性”,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社会层面,存在公众数字素养分化和参与渠道虚置化问题,老年人等群体在数字化服务中参与度低,缺乏实际互动和反馈机制。
四、治理路径优化:协同框架与创新策略
技术-制度-社会适配性是破解效能悖论的关键。技术层面,明确人工智能技术是增强而非替代的作用定位,进行从“功能堆砌”到“需求响应”的智能升级,政务服务智能化应超越单纯的技术堆砌,转向以需求为导向的智能升级。制度层面,制定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激励-约束-容错”复合型政策工具包,激励地方政府进行智能化改造创新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和容错机制,确保技术使用规范性同时为创新提供必要的空间。社会层面,通过多元化形式加大对智能政务应用的宣传推广,提升公民的数字素养,通过拓宽监督和意见表达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通过一些关键策略设计推动数字化治理向更包容、敏捷和韧性的方向发展。一方面针对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制定统一的政务平台适老化和无障碍标准,通过语音导航、人工兜底等措施确保数字化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构建“政-企-社-民”协同的敏捷治理机制,明确各主体角色分工与协作模式,高校提供技术伦理评估、企业参与智能系统开发、公众监督反馈,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共治模式,快速发现问题并进行迭代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的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最后,在政务服务智能化过程中建立冗余备份机制,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生命线”,以应对技术故障和突发情况,防范技术过度依赖风险。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
一、政务服务智能化的实践图谱与中国场景
政务服务智能化的实践与应用在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出不同模式特征,由1.0阶段的政务上网信息化到2.0阶段数据联通数字化,再到3.0阶段AI辅助政府决策的智能化。在“数字中国”战略等顶层设计和地方政府创新竞赛驱动下,各地加快推进政府服务智能化建设,如杭州“城市大脑”建设、深圳“AI公务员”等,呈现几种不同导向的典型应用场景。以浙江“最多跑一次”、深圳“秒报秒批一体化”为代表的效率优先型,以上海“随申办”的适老化改造为代表的普惠服务型,聚焦老年人需求通过语音、视觉辅助以及便捷操作等提供无障碍服务。
二、智能化治理的多维视角:技术赋能、风险隐忧与适配协同
技术乐观主义认为技术是推动行政变革的动力,数字化治理推动城市治理创新和治理现代化,如“一网通办”缩短办事时长,通过技术赋能提升行政效率。技术批判主义视角认为,技术异化产生“数字利维坦”风险加剧数字鸿沟,如老年人使用在线政务服务困难、算法黑箱削弱公众信任等。折中主义视角认为,政务服务智能化效能取决于技术-制度-社会的适配性,只有技术的优化适用、制度的保障和规范以及社会环境与文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才能真正发挥人工智能应有的效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效能悖论的多维呈现与生成逻辑
悖论表现呈现技术逻辑与行政逻辑、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智能治理与算法风险三重张力。一是自动化审批等技术应用改变了基层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重塑了基层自由裁量权,算法标准化与基层灵活性产生冲突,可能产生“数字官僚主义”等现象。二是在现代治理问题复杂情境下,强调以技术解决效率之困,在效率导向下价值理性被弱化,过度强调数字绩效考核异化为数字形式主义,出现数字赋能下的“数据空转”“数字悬浮”等现象。三是算法嵌入公共治理可能带来“算法黑箱”的技术风险,侵犯个体信息权益的法律风险以及数字鸿沟等社会风险。
这些现象背后是技术、制度和社会多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技术层面,算法训练可能忽视小样本数据,存在数据质量缺陷、算法可解释性不足等问题,同时,算法的黑箱性和难以保持价值中立,让人们无法了解算法的决策过程,影响治理公平性。制度层面,存在考核机制扭曲和跨部门协同壁垒,部分地方政府重“上线率”轻“实效性”,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完善,导致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社会层面,存在公众数字素养分化和参与渠道虚置化问题,老年人等群体在数字化服务中参与度低,缺乏实际互动和反馈机制。
四、治理路径优化:协同框架与创新策略
技术-制度-社会适配性是破解效能悖论的关键。技术层面,明确人工智能技术是增强而非替代的作用定位,进行从“功能堆砌”到“需求响应”的智能升级,政务服务智能化应超越单纯的技术堆砌,转向以需求为导向的智能升级。制度层面,制定统一技术标准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构建“激励-约束-容错”复合型政策工具包,激励地方政府进行智能化改造创新的同时,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和容错机制,确保技术使用规范性同时为创新提供必要的空间。社会层面,通过多元化形式加大对智能政务应用的宣传推广,提升公民的数字素养,通过拓宽监督和意见表达等多种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度。
通过一些关键策略设计推动数字化治理向更包容、敏捷和韧性的方向发展。一方面针对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制定统一的政务平台适老化和无障碍标准,通过语音导航、人工兜底等措施确保数字化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构建“政-企-社-民”协同的敏捷治理机制,明确各主体角色分工与协作模式,高校提供技术伦理评估、企业参与智能系统开发、公众监督反馈,通过多元主体参与形成共治模式,快速发现问题并进行迭代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的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最后,在政务服务智能化过程中建立冗余备份机制,保留必要的线下服务“生命线”,以应对技术故障和突发情况,防范技术过度依赖风险。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