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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现实的个人”思想的三重逻辑
文章字数:2578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系统阐述了“现实的个人”这一思想理论,但该思想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马克思以具体的人以及人所处的现实为出发点,在批判鲍威尔“自我意识的人”、费尔巴哈“类”与“感性”、施蒂纳“唯一者”等旧哲学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对“现实的人”这一概念的规定。他不仅肯定了“现实的个人”所具有的自然属性,还主张“现实的个人”是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是处于社会历史中的人。“现实的个人”这一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重要内容,蕴含着当代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意蕴,对当代的现代化建设实践有着实际性的指导价值。
一、历史逻辑:基于对德国古典哲学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深刻分析社会现实,其基于自己对实践的理解,通过对鲍威尔关于“自我意识的人”、费尔巴哈关于“类”与“感性”、施蒂纳关于“唯一者”等思想的批判,逐渐超越这些思想形成了“现实的个人”这一思想。马克思对以上三种思想的批判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实的个人”思想形成的历史逻辑。
首先,马克思批判鲍威尔“自我意识的人”思想。鲍威尔认为自我意识是推动世界和历史发展的唯一力量,历史是在自我意识的异化和复归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用抽象的“自我意识”来代替“现实的个人”的活动,这种观点,只停留在了思想或者观念的领域。在马克思看来,仅仅是意识来推动历史发展是不可能的。意识是在“现实的人”进行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而形成的人的需要,与物质相联系。“现实的个人”才是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并且这个个体不是虚幻的和虚构的,是有血有肉的“自然的存在”。
其次,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类”与“感性”的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只把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费尔巴哈局限于抽象的人,没有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人。另一方面,费尔巴哈将理性、意志和爱看作是人类的本质,这忽略了人的实践活动、忽略了人的动态性,是片面的;并且费尔巴哈所理解的人与其他人交往的纽带,并没有将人与人的关系放在实际的物质生产活动中,没有看到物质生产活动对现实的个人的重要作用,而只是停留于纯粹自然的领域中。
最后,马克思批判施蒂纳“唯一者”思想。马克思在对施蒂纳“唯一者”思想评价时指出,施蒂纳对人的理解没有考虑实践的作用,脱离了人所处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实践。另外,施蒂纳对个人作用的夸大也就是其利己主义的观点,也被马克思所批判。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个人也会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个人与社会是内在一致的,现实的个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否定了社会是为了个人的满足而存在这一观点。
二、理论逻辑:在自然、实践、社会和历史之中界定“现实的个人”
“现实的人”是有肉体、有生命的人。这样的观点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的,但人的自然属性并不能用来区别人与动物,于是马克思提出了从人的自然基础以及这些自然基础由于人的活动而在历史进程中发生的更替出发去进一步探讨“现实的个人”更多的特性。
(一)“现实的个人”是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人。马克思认为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是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即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个人也是能够能动地表现自己生命的人。“现实的个人”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不是人们口头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人。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认识世界并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而同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离不开物质生产实践。
(二)“现实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个人”虽然有其自然属性,但人的社会属性才是其本质属性。一方面,“现实的个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创造自己的现实生活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政治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随之产生,这样一种情况是必然发生的;而在这些社会和政治关系中,与一定物质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成,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构成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进一步为上层建筑的形成做铺垫,社会和国家由此形成。另一方面,社会的形成、社会关系的存在也塑造着“现实的个人”,这一点主要表现为脱离社会的孤立的个人并不能开展物质生活实践,孤立的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物物交换、商品买卖等行为,也就是说人只能在交往中才能展现自身的存在、在社会关系中才能表现出人的丰富性。
(三)“现实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历史中的人。“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在这一层面,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认为“现实的人”与历史是同步的,即人的存在与发展为历史提供了现实的前提,历史是“现实的人”在劳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同时,历史反过来限制了人本身。马克思认为,“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也就是说,人类历史的发展也就是无数的“现实的个人”进行物质生产实践从而不断向前发展。
三、价值逻辑:蕴含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意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实现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当前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展开和实践推进正是立足于“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
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的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要注重满足“现实的个人”的现实需要。“现实的个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新的现实需要,满足人的新的现实需要也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又反过来推动实践的发展,社会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着这样一层含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这依赖于每一个“现实的个人”的实践。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的集合体也就是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人,也就是“现实的个人”,是最具有决定性和创造性的力量,是最活跃的要素。中国共产党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深刻理解了“现实的个人”对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作用,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发挥“现实的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力量。也正是这样,我国才能够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
一、历史逻辑:基于对德国古典哲学思想的批判
马克思深刻分析社会现实,其基于自己对实践的理解,通过对鲍威尔关于“自我意识的人”、费尔巴哈关于“类”与“感性”、施蒂纳关于“唯一者”等思想的批判,逐渐超越这些思想形成了“现实的个人”这一思想。马克思对以上三种思想的批判逻辑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现实的个人”思想形成的历史逻辑。
首先,马克思批判鲍威尔“自我意识的人”思想。鲍威尔认为自我意识是推动世界和历史发展的唯一力量,历史是在自我意识的异化和复归过程中形成的。马克思认为,鲍威尔用抽象的“自我意识”来代替“现实的个人”的活动,这种观点,只停留在了思想或者观念的领域。在马克思看来,仅仅是意识来推动历史发展是不可能的。意识是在“现实的人”进行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而形成的人的需要,与物质相联系。“现实的个人”才是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并且这个个体不是虚幻的和虚构的,是有血有肉的“自然的存在”。
其次,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类”与“感性”的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费尔巴哈只把人看作是感性对象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费尔巴哈局限于抽象的人,没有看到现实生活中的人。另一方面,费尔巴哈将理性、意志和爱看作是人类的本质,这忽略了人的实践活动、忽略了人的动态性,是片面的;并且费尔巴哈所理解的人与其他人交往的纽带,并没有将人与人的关系放在实际的物质生产活动中,没有看到物质生产活动对现实的个人的重要作用,而只是停留于纯粹自然的领域中。
最后,马克思批判施蒂纳“唯一者”思想。马克思在对施蒂纳“唯一者”思想评价时指出,施蒂纳对人的理解没有考虑实践的作用,脱离了人所处的现实的物质生活实践。另外,施蒂纳对个人作用的夸大也就是其利己主义的观点,也被马克思所批判。在马克思的思想中,个人也会受到物质条件的制约,个人与社会是内在一致的,现实的个人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否定了社会是为了个人的满足而存在这一观点。
二、理论逻辑:在自然、实践、社会和历史之中界定“现实的个人”
“现实的人”是有肉体、有生命的人。这样的观点是从人的自然属性出发的,但人的自然属性并不能用来区别人与动物,于是马克思提出了从人的自然基础以及这些自然基础由于人的活动而在历史进程中发生的更替出发去进一步探讨“现实的个人”更多的特性。
(一)“现实的个人”是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人。马克思认为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是表现自己生命的一定方式,即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个人也是能够能动地表现自己生命的人。“现实的个人”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而不是人们口头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人。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认识世界并在认识世界的基础上改造世界,而同时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都离不开物质生产实践。
(二)“现实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在马克思看来,“现实的个人”虽然有其自然属性,但人的社会属性才是其本质属性。一方面,“现实的个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创造自己的现实生活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和政治关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随之产生,这样一种情况是必然发生的;而在这些社会和政治关系中,与一定物质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形成,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就构成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进一步为上层建筑的形成做铺垫,社会和国家由此形成。另一方面,社会的形成、社会关系的存在也塑造着“现实的个人”,这一点主要表现为脱离社会的孤立的个人并不能开展物质生活实践,孤立的个人无法独自完成物物交换、商品买卖等行为,也就是说人只能在交往中才能展现自身的存在、在社会关系中才能表现出人的丰富性。
(三)“现实的个人”是处于社会历史中的人。“人们之间一开始就有一种物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在这一层面,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认为“现实的人”与历史是同步的,即人的存在与发展为历史提供了现实的前提,历史是“现实的人”在劳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同时,历史反过来限制了人本身。马克思认为,“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也就是说,人类历史的发展也就是无数的“现实的个人”进行物质生产实践从而不断向前发展。
三、价值逻辑:蕴含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意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实现物的不断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当前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展开和实践推进正是立足于“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
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的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要注重满足“现实的个人”的现实需要。“现实的个人”在进行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会不断产生新的现实需要,满足人的新的现实需要也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又反过来推动实践的发展,社会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蕴含着这样一层含义: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这依赖于每一个“现实的个人”的实践。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的集合体也就是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人,也就是“现实的个人”,是最具有决定性和创造性的力量,是最活跃的要素。中国共产党正是基于这样的逻辑,深刻理解了“现实的个人”对历史发展进程的重要作用,所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发挥“现实的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力量。也正是这样,我国才能够在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攻坚克难,不断取得新的胜利。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