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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研究
赵越
文章字数:2740
  群众观点的核心在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意愿,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将治理目标与人民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在现代化进程中,社会问题日益复杂多元,治理难度随之增加,单纯依靠政府难以应对纷繁的现实挑战,而充分运用群众观点不仅能够完善治理体系,还能增强治理的包容性与参与性。具体而言,将群众需求、利益和建议纳入决策过程中,能有效化解治理中的矛盾与阻力,并能增强治理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此外,群众观点的应用能够通过激发个体与群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整合。事实证明,群众参与的广度与深度直接影响治理效果。在新形势下,如何更高效地践行群众观点,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命题,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一、群众观点在社会治理现实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在创新我国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群众观点的引领作用面临诸多现实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治理理念和机制层面,既制约了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也影响了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第一,从社会治理理念层面来看,人民群众的社会治理意识有待提升。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影响,许多群众对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其往往将自身定位为被管理的对象,而非治理的主体,缺乏民主参政的意识,这使得部分群众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表现出被动甚至冷漠的态度。其次,地方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存在偏差。部分地方政府对创新社会治理的理解不深,仍然将社会治理等同于社会管理,忽略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导致社会治理的服务型职能未能充分发挥。一些地方政府甚至轻视社会治理的价值,片面追求经济建设,认为只要经济发展即可化解社会问题,这种观念不仅弱化了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还造成政策落实不力以及官僚主义现象的滋生。
  第二,从社会治理机制层面来看,群众观点的落实面临着信息公开、沟通渠道以及民主决策等多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信息公开机制需待完善。由于信息公开渠道不畅,群众难以及时获取政府事务和公共政策信息,不仅不利于他们了解社会治理动态,也削弱了他们参与的主动性,难以充分调动其积极参与和监督;另一方面,智能化沟通机制发展不均衡。尽管新媒体工具为社会治理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但在一些偏远地区,政府仍主要依赖传统媒体发布信息,未能有效利用数字化工具,信息传播手段的局限性导致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存在障碍,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效率。此外,民主决策机制建设仍显薄弱。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自上而下”的单向决策模式仍占据主导地位,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建议被忽视。这样的决策方式既削弱了治理工作的科学性,也降低了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信心。
  总的来说,群众观点在社会治理现实工作中的作用被理念与机制方面的多重问题所掣肘。从长远来看,解决这些障碍需要强化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建设,推动群众从“旁观者”向“参与者”转变,同时要注重深化社会治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基于此,信息公开、智能化治理以及民主决策机制的完善,应成为下一步治理工作的核心目标,只有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才能让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展现出强大的主动性和创造力。
  二、群众观点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路径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不仅要依靠政策与制度的顶层设计,更需充分发掘群众智慧,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原则,形成多主体、多渠道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而群众观点作为社会治理的根本立场和方法论,其在实践中的有效应用,不仅能够推动治理方式的创新,还能增强治理效果的精准性和公平性。为此可以从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两方面,将群众观点具体应用于社会治理实践中去。
  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推动社会治理全面创新。第一要利用群众智慧,破解治理难题。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其智慧来源于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切身经验,在城乡人口流动、基层社会矛盾和公平正义等问题频发的当下,群众的实践经验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宝贵资源。治理创新必须以尊重群众主体地位为前提,通过深入基层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而制定出更加贴合实际的政策和举措。第二要提高党员干部调研能力。党员干部是联系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其调研能力直接影响着治理成效。为此,党员干部应深入社区、乡村和企业,采用实地考察、访谈交流等多样化方式,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和关切,形成详细的“民意清单”,这既可以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还可有效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提升治理工作的信任度与公信力。第三要优化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听证制度作为群众参与决策的重要形式,应在社会治理中得到更广泛应用。当前,听证制度主要集中在特定领域,覆盖面不足,未来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例如公共产品定价、基础设施建设等,都应纳入听证范围。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汇聚群众意见,为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多元化的参考维度。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提升社会治理效率。首先要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信息公开是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基础条件,在治理工作中,应对医疗、住房、交通、教育等民生领域的信息进行公开,提升其透明度。一方面通过政府官网、政务专栏等官方渠道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应结合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通过政务微信、微博以及地方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促使群众了解治理全过程。其次,搭建智能化参与平台。智能化手段是提升群众参与热情的重要工具。以武汉“城市留言平台”为例,该平台将留言、反馈和问题解决整合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了便捷的表达渠道,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府则通过在线分类处理,实现互动效率的显著提升。此类智能平台不仅能降低群众参与门槛,还能为治理工作提供高效的技术支持,推动形成“数据驱动”的治理新模式。最后,构建多元主体协同机制。社会治理不能单靠政府单方面发力,而需要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协作机制。在此过程中,政府应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建立协调、分工明确的治理体系。例如,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管理、公共服务等具体事项,也可以通过志愿者平台发动群众共同维护社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氛围。
  总之,在社会治理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群众观点的贯彻和应用至关重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能够为创新治理方案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而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则是实现治理目标的关键手段。未来的社会治理,应进一步深化群众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参与,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持续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技术支持,同时注重培养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力,以实现社会治理从“独奏”到“合唱”的转变,最终形成社会“善治”格局。
  作者单位: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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