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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生态思想对我国乡村生态振兴的启示
文章字数:1847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乡村生态振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五项振兴之一,是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的绿色根基和重要支撑。我国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精髓可以为我国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理论保障。
一、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内核
(一)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依赖于自然,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生物一样,依赖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人体由细胞构成,细胞通过从自然界摄取水、阳光、食物等维持生命,可以说自然界孕育了人类。自然界为人的发展提供着生产生活的原材料,恩格斯认为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共生的。人应尊重自然规律,才能确保人类长久生存与繁荣。
(二)科学技术是承载人与自然的联系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由于人类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无休止地对自然界的开发和掠夺,最终遭到来自大自然的报复。”恩格斯认为技术是被人创造出来的,人类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有重大影响。因此,科学技术需要理性地对待和应用,发挥科技对人与自然的促进作用,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三)制度变革是人与自然和解的根本途径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现完全的变革。”恩格斯从生产方式转变和社会制度变革的视角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路径。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变革制度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和消费模式,以恢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并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矛盾,才能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开辟一条可持续的道路。
二、我国乡村生态振兴的现状
(一)农民生产生活的生态观念薄弱
在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农民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力量,但农民生态观念淡薄影响了生态建设的效果和可持续性。首先,许多农民仍然以传统的经济模式为主,过度依赖化肥和农药来提高产量,而忽视了“自然的赐予和自然的生产力”。其次,农民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普遍不足。缺乏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使他们难以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最后,传统的耕作习惯和文化观念对生态观念的形成也产生了影响,这种惯性思维使得生态观念的转变面临挑战。
(二)乡村生态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在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健全乡村生态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乡村生态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往往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生态治理推进质量得不到保障。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基层的执行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政策无法落地。
三、恩格斯生态思想对我国乡村生态振兴的启示
(一)发挥农民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主体性作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生态振兴的主力军,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乡村生态 振兴的成效”农民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决定性力量,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乡村生态振兴的实现需要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使他们成为乡村生态振兴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恩格斯生态思想主张人类要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发挥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与自然真正的和解与共存。
(二)发挥科技赋能乡村生态振兴的支撑作用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科技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为解决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诸多新手段和新技术支持,从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到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科技赋能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与效果。同时,应加大对绿色科技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生态保护技术和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推动科技向更加生态友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健全制度引领和规范乡村生态振兴的保障作用
乡村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对于引领和规范乡村生态振兴具有保障作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和高效,需要健全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能够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加大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普及质量,使农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效治理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加乡村生态振兴的工作实践。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一、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理论内核
(一)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依赖于自然,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与自然界的一切生物一样,依赖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人体由细胞构成,细胞通过从自然界摄取水、阳光、食物等维持生命,可以说自然界孕育了人类。自然界为人的发展提供着生产生活的原材料,恩格斯认为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相互联系、相互共生的。人应尊重自然规律,才能确保人类长久生存与繁荣。
(二)科学技术是承载人与自然的联系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由于人类掌握了先进的科学技术,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无休止地对自然界的开发和掠夺,最终遭到来自大自然的报复。”恩格斯认为技术是被人创造出来的,人类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有重大影响。因此,科学技术需要理性地对待和应用,发挥科技对人与自然的促进作用,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三)制度变革是人与自然和解的根本途径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现完全的变革。”恩格斯从生产方式转变和社会制度变革的视角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生态问题的根本路径。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变革制度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和消费模式,以恢复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并缓解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矛盾,才能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开辟一条可持续的道路。
二、我国乡村生态振兴的现状
(一)农民生产生活的生态观念薄弱
在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农民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力量,但农民生态观念淡薄影响了生态建设的效果和可持续性。首先,许多农民仍然以传统的经济模式为主,过度依赖化肥和农药来提高产量,而忽视了“自然的赐予和自然的生产力”。其次,农民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理解普遍不足。缺乏科学知识和生态教育,使他们难以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最后,传统的耕作习惯和文化观念对生态观念的形成也产生了影响,这种惯性思维使得生态观念的转变面临挑战。
(二)乡村生态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
在乡村生态振兴进程中,健全乡村生态治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乡村生态治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往往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政府、农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导致生态治理推进质量得不到保障。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基层的执行力度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政策无法落地。
三、恩格斯生态思想对我国乡村生态振兴的启示
(一)发挥农民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主体性作用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生态振兴的主力军,农民生态文明意识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乡村生态 振兴的成效”农民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决定性力量,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乡村生态振兴的实现需要提高农民的生态意识,使他们成为乡村生态振兴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恩格斯生态思想主张人类要尊重自然规律,合理发挥人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与自然真正的和解与共存。
(二)发挥科技赋能乡村生态振兴的支撑作用
乡村生态环境治理离不开科技强有力的支撑,“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为解决乡村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诸多新手段和新技术支持,从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到生态农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科技赋能大大提高了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与效果。同时,应加大对绿色科技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生态保护技术和可持续的生态环境治理方案,推动科技向更加生态友好、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三)健全制度引领和规范乡村生态振兴的保障作用
乡村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对于引领和规范乡村生态振兴具有保障作用。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规范和高效,需要健全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能够调动社会各方资源,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协调发展。加大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普及质量,使农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效治理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加乡村生态振兴的工作实践。
作者单位:西安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