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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科研诚信教育管理实践探究
文章字数:2531
近年来,科技部与各省市陆续出台科研诚信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对科研失信行为“露头就打”举措,这表明了国家对科研失信行为的态度是“零容忍”的。公开数据显示,高校的科研失信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本文本着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思路,挖掘某高职查办案件过程中暴露的普遍性问题,从制度机制漏洞、教育管理现状以及教师自身方面找原因、提对策,旨在改进和提升高职院校科研诚信教育管理能力与水平。
一、加强高校科研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国家对科研诚信要求越来越严。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科研诚信问题处理相关规定,对科研失信行为释放出从严管理的强烈信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于2016年发布《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强调“与相关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19年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对学术不端行为明确了行业标准。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20部门于2019年发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明确界定科研失信行为并规定了调查处理程序。科技部等22部门于2022年发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
(二)高校层面亦逐渐强化对科研失信行为的制度约束。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陆续出台对高校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同时也释放出对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的态度。教育部于2016年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政策依据。教育部等7部门于2019年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针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并健全通报曝光制度。
(三)相关公开数据表明高校科研诚信现状不容乐观。据统计国家科研诚信网公布的数据,自2021年8月23日科技部首次通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以来,共计发布30余则相关案例通报,有17则涉及高校及相关教育医疗机构。其中2023年以来通报的三个批次总共47起案件处理结果中,38起涉及高校或高校相关教育医疗机构。
二、某高职科研诚信案例暴露出的普遍问题
(一)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高校科研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存在不足。近年来某高职查办的几起案件中,几名涉事教师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上传假冒著作扫描件并成功备案,且获得了该校审核认定的科研量分或奖励金,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审核把关不到位,在制度执行中存在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国家相关制度法规与学院的现行实施办法,对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把关的流程规定还不够规范,责任也不够明晰。
(二)科研诚信教育宣传不足。当前高校科研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集中在校内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而对案例宣传教育和国家科研诚信政策的教育不够[1]。某高职对案例宣传教育还不够系统深化,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的宣传与提醒,部分教师对国家以及学院等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规定知之不详、知之不深。根据教育部201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风建设信息类别中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是高校必须公开的事项内容,不少高职院校在其学院官网以及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对此项公开内容未能落实到位。
(三)部分教师存在侥幸心理。部分高校教师或从事高校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面对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指标、职务职级晋升以及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容易产生侥幸心理选择“走捷径”,将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简化为买卖服务,抄袭、剽窃、伪造数据、捏造事实等行为仍有发生,教师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与学术规范意识薄弱。某高职在面向全院范围开展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单方面以为自己作假的著作能够通过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审核登记,便可以“蒙混过关”,并在自查过程中在承诺书中签字承诺自己无科研失信行为;而后该校科技处通过抽查一定范围内以学校署名的学术成果,发现几起涉嫌著作造假的问题线索并经纪委查实后几名教师均受到相应处分。
三、对策建议
科研失信行为严重破坏了教师在社会的形象,是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决不允许的行为。上文指出的普遍性问题,敲响了高职院校科研教育管理工作的警钟。
(一)科学规范抓好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治理相关体制机制,完善科研行为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尤其是失信惩戒方面的处理办法及程序。完善高职院校官方门户网站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对于应公开的学风建设信息应在门户网上落实到位,及时转载解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案件通报情况,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资源共享功能与教育效果。健全科研成果备案审核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二级单位或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全方位促进与提高高职院校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水平,构筑风清气正的科研学术氛围。
(二)多方联动注重教育。重视青年教师的学术道德教育,要求承担教师培训的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新员工入职教育和培训的必修课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将学术道德、国家科研诚信政策法规、校内学术规范等列入宣传教育范围,引导教师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反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多方联动开展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等多层面及时通报学院或者高校学术不端案件,专题剖析研究学术不端行为的深层次诱因与危害,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带来的危害,切实增强学术自律意识。
(三)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对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持续紧盯科研管理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从职能部门到二级单位,对管辖范围的教师实行严格的管理与常态化监督,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自我检讨等红脸出汗的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科研失信行为坚决反对并及时制止,常态化构筑科研诚信教育提醒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联合调查和惩戒机制,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重视教师科研诚信档案的更新与运用,全方位筑牢对科研诚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
参考文献:
[1]袁子晗,靳彤,张红伟,等.我国42所大学科研诚信教育状况实证分析[J].科学与社会,2019,9(1):50-62.
基金项目:探索强化高职院校政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研究——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22SZ07)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一、加强高校科研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国家对科研诚信要求越来越严。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科研诚信问题处理相关规定,对科研失信行为释放出从严管理的强烈信号。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于2016年发布《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强调“与相关部门合作与信息共享,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国家新闻出版署于2019年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对学术不端行为明确了行业标准。科技部、中央宣传部等20部门于2019年发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明确界定科研失信行为并规定了调查处理程序。科技部等22部门于2022年发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进一步规范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工作。
(二)高校层面亦逐渐强化对科研失信行为的制度约束。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陆续出台对高校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办法,同时也释放出对师德失范行为“一票否决”的态度。教育部于2016年发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为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高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提供政策依据。教育部等7部门于2019年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地方和高校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中针对学术不端等行为开展集中治理,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并健全通报曝光制度。
(三)相关公开数据表明高校科研诚信现状不容乐观。据统计国家科研诚信网公布的数据,自2021年8月23日科技部首次通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结果以来,共计发布30余则相关案例通报,有17则涉及高校及相关教育医疗机构。其中2023年以来通报的三个批次总共47起案件处理结果中,38起涉及高校或高校相关教育医疗机构。
二、某高职科研诚信案例暴露出的普遍问题
(一)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存在缺陷。高校科研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存在不足。近年来某高职查办的几起案件中,几名涉事教师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上传假冒著作扫描件并成功备案,且获得了该校审核认定的科研量分或奖励金,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审核把关不到位,在制度执行中存在信任代替监督的问题;国家相关制度法规与学院的现行实施办法,对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把关的流程规定还不够规范,责任也不够明晰。
(二)科研诚信教育宣传不足。当前高校科研诚信教育的主要内容集中在校内学术规范的宣传教育,而对案例宣传教育和国家科研诚信政策的教育不够[1]。某高职对案例宣传教育还不够系统深化,仅停留在文字层面的宣传与提醒,部分教师对国家以及学院等相关部门关于科研诚信、学术不端行为的相关规定知之不详、知之不深。根据教育部201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风建设信息类别中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是高校必须公开的事项内容,不少高职院校在其学院官网以及职能部门门户网站对此项公开内容未能落实到位。
(三)部分教师存在侥幸心理。部分高校教师或从事高校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面对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指标、职务职级晋升以及职称评审等方面的巨大压力,容易产生侥幸心理选择“走捷径”,将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简化为买卖服务,抄袭、剽窃、伪造数据、捏造事实等行为仍有发生,教师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与学术规范意识薄弱。某高职在面向全院范围开展的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部分教师单方面以为自己作假的著作能够通过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审核登记,便可以“蒙混过关”,并在自查过程中在承诺书中签字承诺自己无科研失信行为;而后该校科技处通过抽查一定范围内以学校署名的学术成果,发现几起涉嫌著作造假的问题线索并经纪委查实后几名教师均受到相应处分。
三、对策建议
科研失信行为严重破坏了教师在社会的形象,是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决不允许的行为。上文指出的普遍性问题,敲响了高职院校科研教育管理工作的警钟。
(一)科学规范抓好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治理相关体制机制,完善科研行为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尤其是失信惩戒方面的处理办法及程序。完善高职院校官方门户网站建设、落实信息公开,对于应公开的学风建设信息应在门户网上落实到位,及时转载解读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和案件通报情况,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阵地的资源共享功能与教育效果。健全科研成果备案审核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二级单位或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全方位促进与提高高职院校科研诚信建设与管理水平,构筑风清气正的科研学术氛围。
(二)多方联动注重教育。重视青年教师的学术道德教育,要求承担教师培训的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新员工入职教育和培训的必修课程。常态化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将学术道德、国家科研诚信政策法规、校内学术规范等列入宣传教育范围,引导教师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反对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多方联动开展学术不端警示教育,积极组织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等多层面及时通报学院或者高校学术不端案件,专题剖析研究学术不端行为的深层次诱因与危害,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学术不端行为带来的危害,切实增强学术自律意识。
(三)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对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坚持零容忍,持续紧盯科研管理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查处。从职能部门到二级单位,对管辖范围的教师实行严格的管理与常态化监督,通过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自我检讨等红脸出汗的模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科研失信行为坚决反对并及时制止,常态化构筑科研诚信教育提醒监督工作机制。完善跨部门科研违规和失信行为联合调查和惩戒机制,严肃查处科研失信行为,重视教师科研诚信档案的更新与运用,全方位筑牢对科研诚信行为的监督和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
参考文献:
[1]袁子晗,靳彤,张红伟,等.我国42所大学科研诚信教育状况实证分析[J].科学与社会,2019,9(1):50-62.
基金项目:探索强化高职院校政治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研究——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项目编号:2022SZ07)阶段成果
作者单位: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