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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李增添 毛琳
文章字数:2770
  我们党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致力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等重要改革举措。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力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是完善“三农”工作体制机制。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更大力度推动重农强农惠农。二是锻造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重用在艰苦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增强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本领。三是激发乡村振兴动力活力。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能生搬硬套、搞“一刀切”。在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各地制度创新和要素投入,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引导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制度安排,是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改革举措,切实保障农民合作经营、增收致富等权益。一是激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合理规划、整合农村资源,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广大农户增收致富。二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农民共同富裕的功能作用,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三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业新质生产力中的技术突破、要素优配与知识支撑。通过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土地流转经营方式、市场运作机制和科技创新手段,可以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形成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从而实现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社会功能和经济效应。
  改进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文化振兴为乡村振兴提供价值引领和精神动力,推进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对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等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积极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针对农村存在的婚丧陋习、天价彩礼、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陋习、树立新风。要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发挥优秀农耕文化教化作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二是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村镇、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开展“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致力提升农民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三是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要挖掘和培养乡土文化人才,开展文化结对帮扶,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促进城市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
  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乡村既是农业生产的载体,也是农民生活的家园。要加快推进乡村振兴,让农村具备现代化生产生活条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等改革举措,为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支撑。一是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地域特色、乡村特点和时代特征,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加大农村道路、供水、供电、信息网络等改造提升力度。例如,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等,确保农民出行便捷、生活便利。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根据政策要求、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等工作,全面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要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构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健全农民社保制度体系,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推动城乡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等改革举措,着力让农民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一是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是“先富带后富”的实现路径。要制定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完善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协作等机制创新,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农、协调发展。二是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要加强对涉农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倾斜,确保乡村振兴资金投向精准、使用高效。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领域,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三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加强城乡产业协作、优势互补,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专项《新时代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研究》(项目编号:GD20ZD1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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