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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地区试点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文章字数:569
  公民法治素养是公民对法律规范、法律文化、法律价值的知晓、认同与遵循,是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5月7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确定5个地区,且重点普法对象各有侧重。合肥市肥西县,主要面向国家工作人员;亳州市,主要面向青少年;滁州市琅琊区,主要面向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街道,主要面向社区居民;黄山市歙县深渡镇、杞梓里镇,主要面向农村村民。
  试点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时长1年。试点地区结合选择的重点普法对象,落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要求,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制度化、常态化。
  据了解,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是“八五”普法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去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宣城市作为全国八个试点地区之一、安徽唯一试点地区,具体承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任务。该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持续开展领导干部考法、讲法、述法、送法、比法、听法等系列活动,建立起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
  (安徽法制报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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