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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诱惑而递交辞呈 能否索要赔偿金
文章字数:508
问:30岁的我因患某种妇科病住院治疗期间,公司派人找到我,说因我半个月内不能上班,为避免给其他员工留下旷工口实,让我写个辞呈交给公司,待出院后再交给我毁掉。我照办并在辞呈中明确“因个人原因辞职”。可我出院后,公司不仅食言,反而要我离职。请问:在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系受公司诱惑的情况下,我能否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答:你不能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指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与之对应,鉴于你向公司递交辞呈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了公司要你离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则公司无需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反之,则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结合本案,可以肯定你向公司递交辞呈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你年届30,且虽患有某种妇科疾病,但并没有导致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也不至于导致你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本报综合)
答:你不能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指出:“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与之对应,鉴于你向公司递交辞呈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决定了公司要你离职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则公司无需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反之,则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结合本案,可以肯定你向公司递交辞呈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你年届30,且虽患有某种妇科疾病,但并没有导致你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也不至于导致你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