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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法治思想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指导作用研究——以济南市为例
文章字数:4819
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其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本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结合山东省济南市的实践探索,系统探讨该理论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指引与实践价值。文章首先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对基层治理的多维指导;其次,剖析济南市在党建引领、依法行政、服务供给、民主实践与科技赋能等方面的具体举措与成效;再次,反思当前基层治理在法治能力、共治格局、城乡平衡、数据共享与矛盾化解等方面面临的挑战;最后,提出强化理论引领、健全法治体系、深化多元共治、推动智治融合、完善解纷机制与实施分类治理等优化路径。研究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的政治保证、价值立场与科学方法,济南实践印证了其强大的指导力。未来需持续推动该理论在基层的深化实践,强化法治保障,不断开拓基层治理现代化新境界。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思想;基层治理;治理现代化;济南市;法治保障
基层治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效能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何以及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近年来自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党建引领、法治保障、科技赋能、多元共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因此,以济南市为例,深入研究新时代法治思想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指导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指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内涵丰富、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一系列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实践性的重大论断。这一科学体系从政治方向、价值立场、道路选择、实施路径、主体保障等方面,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全方位的理论指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奠定治理的政治基石与价值归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政治保证[1]。在基层,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治理各环节,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机制,确保正确方向。同时,法治与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2]。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制度设计、政策执行与矛盾化解全过程,确保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依宪治国:明确治理的制度根基与最高权威
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与基层实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要求在基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尤其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使法治成为基层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基层治理必须在宪法框架下运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一切治理活动于宪有据、于法有据。
(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核心路径与系统格局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要求将基层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基层法治实施与服务体系。“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强调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基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交汇点,治理现代化要求基层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同时培育基层法治文化,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设法治社会。
(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落实关键环节
在基层,“科学立法”体现为制定完善合法合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严格执法”要求基层执法规范、文明、公正;“公正司法”需要司法服务下沉,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全民守法”重在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这四者协同发力,构成基层法治运行的关键环节。
(五)坚持辩证思维、队伍建设与抓住“关键少数”:提供方法论与人才支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蕴含深刻辩证思维,指导基层治理要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关系。同时,基层治理需要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包括基层干部、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必须加强其能力培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至关重要,必须压实其法治建设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该理论从价值立场、政治保证、道路方向、路径方法、主体力量等方面,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指导体系。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下济南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济南市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法治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济南市的实践,正是对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生动诠释与具体应用。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治理“主心骨”
济南市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广“党建+网格治理、矛盾调解、物业服务”等模式,使党组织成为整合资源、协调利益的核心。例如,历下区推行“红领物业”,将党建工作融入物业管理,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提升了居民满意度[3]。这生动实践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济南市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心下移。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厘清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推广柔性执法。推行重大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保障决策合法性。这些是“坚持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在基层的直观体现。
(三)健全法治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济南市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所有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面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常态化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市中区打造“法治六进”升级版,实现法治服务精准投放[4]。完善多元调解联动体系,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矛盾就地化解。这深刻践行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四)深化民主法治实践,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济南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自我管理。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阳光议事厅”等民主协商形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章丘区三涧溪村的“党建引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模式,成为全国乡村治理典范[5]。这些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和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化。
(五)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
济南市推动现代科技与法治建设融合,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全市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智慧社区”平台,整合多部门数据,实现“一网统管”。开发“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小程序,便利群众获取线上法律服务。这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通过上述实践,济南市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强省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当前基层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基于济南实践的反思
对标高标准与新期待,基层治理现代化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与挑战。
(一)基层法治体系与能力仍有短板
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重政策、轻法律”现象仍存在。基层执法力量与任务不匹配,规范化水平需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均衡。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有待提高。
(二)多元共治格局有待深化
党建引领下的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尚不完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参与渠道不够通畅。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性与能力不均,“行政主导”色彩在部分领域仍较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度需提升。
(三)城乡基层治理发展不平衡
城市社区与农村在治理资源、方式、水平上存在差异。农村法治资源相对薄弱,留守人群法律服务需求突出。“村改居”社区、新建大型社区治理面临体制转换、人口复杂等新挑战。
(四)科技赋能与数据共享存在壁垒
各类政务平台、治理平台尚未完全互联互通,“数据孤岛”现象存在。数据采集、应用的标准与安全性需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可能带来“数字形式主义”或隐私风险,需法治规范引导。
(五)矛盾纠纷复杂性与化解难度增大
基层矛盾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内容复杂、化解专业化的特点。征地拆迁、物业、环境、金融消费等领域纠纷易发,对专业化、法治化化解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仍需引导转变。
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
针对问题,须更深入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引领,筑牢法治信仰之基
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入脑入心。面向群众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治成为全社会价值追求。
(二)健全基层法治实施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强化考核激励,确保服务实效。畅通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意征求渠道。
(三)深化多元协同共治,激发社会活力
在党建引领下,厘清政府、市场、社会权责边界。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队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其深度参与。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实现民事民议、民办、民管。
(四)推动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建设智慧法治基层
在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前提下,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构建统一的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研发推广智能便民的法治应用场景。加快制定相关法规或标准,规范数字技术应用,防范技术风险。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整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基层解纷力量,实现“一站式”解纷。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六)聚焦城乡差异,实施分类精准治理
对城市社区,重点提升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服务水平。对农村地区,加大法治资源倾斜,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村改居”、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探索过渡型治理模式,确保平稳转型。
五、结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性的理论指引、价值遵循与方法论指导。济南市的探索表明,自觉以这一理论为指导,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与智能化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同时,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面临诸多挑战。面向未来,必须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科技赋能,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奠定牢固根基。
作者单位: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课题项目: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指导作用研究——以济南市为例”(课题编号:JNSK2026C251)。
关键词:新时代法治思想;基层治理;治理现代化;济南市;法治保障
基层治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其效能关乎党的执政根基、社会稳定与人民福祉。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何以及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
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省会,近年来自觉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导,在党建引领、法治保障、科技赋能、多元共治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因此,以济南市为例,深入研究新时代法治思想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指导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及其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指引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内涵丰富、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一系列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实践性的重大论断。这一科学体系从政治方向、价值立场、道路选择、实施路径、主体保障等方面,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全方位的理论指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奠定治理的政治基石与价值归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行稳致远的根本政治保证[1]。在基层,必须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治理各环节,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治理机制,确保正确方向。同时,法治与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2]。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落实到制度设计、政策执行与矛盾化解全过程,确保治理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依宪治国:明确治理的制度根基与最高权威
基层治理现代化必须立足中国国情与基层实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要求在基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尤其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乡镇(街道)延伸,使法治成为基层社会的基本生活方式。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基层治理必须在宪法框架下运行,维护宪法权威,确保一切治理活动于宪有据、于法有据。
(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核心路径与系统格局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法治化。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发展、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要求将基层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基层法治实施与服务体系。“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强调了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基层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交汇点,治理现代化要求基层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同时培育基层法治文化,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建设法治社会。
(四)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落实关键环节
在基层,“科学立法”体现为制定完善合法合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严格执法”要求基层执法规范、文明、公正;“公正司法”需要司法服务下沉,便捷高效化解纠纷;“全民守法”重在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这四者协同发力,构成基层法治运行的关键环节。
(五)坚持辩证思维、队伍建设与抓住“关键少数”:提供方法论与人才支撑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蕴含深刻辩证思维,指导基层治理要处理好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等关系。同时,基层治理需要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包括基层干部、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必须加强其能力培训。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至关重要,必须压实其法治建设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该理论从价值立场、政治保证、道路方向、路径方法、主体力量等方面,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指导体系。
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下济南市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
济南市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法治作为基层治理的基本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探索。济南市的实践,正是对这一科学理论体系的生动诠释与具体应用。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治理“主心骨”
济南市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网格党支部—楼院党小组”组织体系,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推广“党建+网格治理、矛盾调解、物业服务”等模式,使党组织成为整合资源、协调利益的核心。例如,历下区推行“红领物业”,将党建工作融入物业管理,有效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提升了居民满意度[3]。这生动实践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济南市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心下移。全面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厘清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街道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执法程序,推广柔性执法。推行重大决策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保障决策合法性。这些是“坚持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在基层的直观体现。
(三)健全法治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济南市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所有乡镇(街道)工作站和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面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常态化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市中区打造“法治六进”升级版,实现法治服务精准投放[4]。完善多元调解联动体系,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矛盾就地化解。这深刻践行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四)深化民主法治实践,激发基层自治活力
济南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自我管理。依法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阳光议事厅”等民主协商形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章丘区三涧溪村的“党建引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模式,成为全国乡村治理典范[5]。这些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和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化。
(五)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
济南市推动现代科技与法治建设融合,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全市统一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和“智慧社区”平台,整合多部门数据,实现“一网统管”。开发“法援在线”“智慧调解”等小程序,便利群众获取线上法律服务。这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通过上述实践,济南市基层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强省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当前基层治理现代化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基于济南实践的反思
对标高标准与新期待,基层治理现代化仍面临一些共性问题与挑战。
(一)基层法治体系与能力仍有短板
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重政策、轻法律”现象仍存在。基层执法力量与任务不匹配,规范化水平需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均衡。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科学性有待提高。
(二)多元共治格局有待深化
党建引领下的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尚不完善。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参与渠道不够通畅。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主动性与能力不均,“行政主导”色彩在部分领域仍较强,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度需提升。
(三)城乡基层治理发展不平衡
城市社区与农村在治理资源、方式、水平上存在差异。农村法治资源相对薄弱,留守人群法律服务需求突出。“村改居”社区、新建大型社区治理面临体制转换、人口复杂等新挑战。
(四)科技赋能与数据共享存在壁垒
各类政务平台、治理平台尚未完全互联互通,“数据孤岛”现象存在。数据采集、应用的标准与安全性需加强。数字技术应用可能带来“数字形式主义”或隐私风险,需法治规范引导。
(五)矛盾纠纷复杂性与化解难度增大
基层矛盾呈现主体多元、类型多样、内容复杂、化解专业化的特点。征地拆迁、物业、环境、金融消费等领域纠纷易发,对专业化、法治化化解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仍需引导转变。
四、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一步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优化路径
针对问题,须更深入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强化理论引领,筑牢法治信仰之基
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入脑入心。面向群众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注重以案释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法治成为全社会价值追求。
(二)健全基层法治实施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强化考核激励,确保服务实效。畅通基层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意征求渠道。
(三)深化多元协同共治,激发社会活力
在党建引领下,厘清政府、市场、社会权责边界。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和志愿者队伍,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其深度参与。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实现民事民议、民办、民管。
(四)推动科技与法治深度融合,建设智慧法治基层
在保障数据安全与隐私前提下,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构建统一的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研发推广智能便民的法治应用场景。加快制定相关法规或标准,规范数字技术应用,防范技术风险。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提升调解员专业化水平。整合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基层解纷力量,实现“一站式”解纷。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六)聚焦城乡差异,实施分类精准治理
对城市社区,重点提升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服务水平。对农村地区,加大法治资源倾斜,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村改居”、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探索过渡型治理模式,确保平稳转型。
五、结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根本性的理论指引、价值遵循与方法论指导。济南市的探索表明,自觉以这一理论为指导,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与智能化水平,增强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同时,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仍面临诸多挑战。面向未来,必须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治保障,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科技赋能,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奠定牢固根基。
作者单位: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课题项目:2026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指导作用研究——以济南市为例”(课题编号:JNSK2026C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