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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雪梅
文章字数:5484
  摘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新时代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形态,是党领导人民探索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伟大创造。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是全面领导,包含政治领导上的全方位、组织领导上的全覆盖和机制领导上的全链条。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党的全面领导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行稳致远。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领导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系统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大大深化了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1]归根结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与发展都是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和基础之上的。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政治保证,并在价值意蕴、制度逻辑和最终结果方面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前提,以确保社会主义民主行稳致远。这是人民民主发展的宝贵经验。理清党领导人民民主的发展历程及逻辑理路,对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进行着对民主的探索。从民主革命时期为“争得民主”不畏流血牺牲,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不断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而进行的艰辛探索,再到改革开放新时期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最终才演变成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政治新形态。可以说,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探索人民民主的奋斗史,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总结人民民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
  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启了探索民主政治的发展之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是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革命的主要任务是推翻压在中国人身上的“三座大山”,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人民民主。为救亡图存和民族复兴,党先后领导和参加了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经过近三十年的艰苦斗争,最终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成立了新中国。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广大中国人民在政治上实现了解放,真正成为社会共和国的主人翁,为后来人民民主的发展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和社会基础。事实上,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探索和实践以工农大众为主体的民主政治[2]。1931年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一个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1935年,瓦窑堡会议确定了改“工农共和国”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治纲领,从此奠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内容。在此基础上,党在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以“三三制”为组织原则的民主政权,并建立起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除此之外,党还创造了群众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提出官兵平等、军民团结等口号,这些理论与实践都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政权的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之后,毛泽东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将新民主主义论上升到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并建立起一整套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深化了人民民主建设。1949年,他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将“人民”的范畴定义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强调“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对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1954年颁布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构建起新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我国人民民主的形成、发展与完善提供了社会主义制度基础的支撑,从根本上确保和指明了人民民主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底色和正确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之后,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民主政治在这一历史时期得到长足发展,制度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了推进“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政策要求。其后,党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入手,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着力理顺政企关系、政社关系、党群关系,推动政治生活民主化、制度化。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相结合,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人民民主的“三个有机统一”原则,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3],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踏上了法治的轨道。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基层民主和协商民主的实践遍地开花并深入发展,极大丰富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论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政治格局逐渐形成。
  进入新时代,人民主权落实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再次取得重大突破,突出表现在基层民主和协商民主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遍地开花,丰富着人们的民主政治生活。人民民主的全过程特征前所未有地彰显出来。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上海古北市民中心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一词,是对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精准概括。人民民主道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全过程”则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在党的领导下,人民通过“全过程”的民主渠道和形式,广泛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的各环节、各方面,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走过了争取民主、巩固民主到发展民主、完善民主的艰辛历程,最终走向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新型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实践、反复探索形成的,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造。
  二、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过程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领导力量,不论是革命年代“三三制”的民主实践,还是现代化建设时期基层民主和协商民主试验,以及新时代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推进与发展,党的领导全方位保障人民民主的深化与发展,并引领人类民主政治发展走向新的历史纪元。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最大范围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实现,实现民主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落实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之中,就体现在政治领导上的全方位、组织领导上的全覆盖、机制领导上的全链条。
  第一,政治领导上的全方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4]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人民的主心骨。坚持党的领导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在民主发展的方向上,党的领导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确保国家主权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其次,在民主发展的秩序上,党的领导能够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避免出现民主暴政或者社会动荡;再次,党自身就是以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政治组织,党内民主可以借助遍布全国的组织网络和党员扩散到全国,从而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党内民主制度的科学建构、运行机制的深入完善、民主理念的强化厚植等都可以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一言以蔽之,党的领导规定了人民民主“人民本位”的制度属性,可以有效避免民粹主义、金钱政治、民族分裂、“颜色革命”等破坏人民民主的现象发生,确保和支持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因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障。
  第二,组织领导的全覆盖。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党的领导能够融入全部社会生活、对整个社会和国家实行组织、领导、管理和引导的基础和关键。一方面,党可以通过各级组织以及向政权机关推荐党的重要干部,以掌控国家权力;另一方面,党也可以利用组织体系组织社会、凝聚群众。各级党组织上下贯通、遍布全国,有效保障了党的领导“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经过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党的组织体系已经使自身成为一个具有严明纪律性和高度觉悟、具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凝聚起来的先进组织,使党能够有效地把自己的政治意图落实到国家、地方、基层和民众中。这种严密的组织体系不仅使其具有强大的战斗力,而且能让其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实践证明,严密的组织体系是党的优势所在、力量所在。
  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和发展而言,党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此,一方面需要协调国家机关、人民政协等依法依章履行职能,研究和统筹事关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需要动员人民广泛、有序的政治参与。而党的组织网络遍布全国,基层党组织更是将触角延伸至村委会、居委会甚至是楼道、单元楼等民众公共生活领域的最小单位,成为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这使得中国共产党能够有效地把自己的政治意图和主张落实到国家、地方、基层和民众中去[5]。
  第三,机制领导的全链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的民主,人民不仅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全链条的民主过程表达意愿和诉求,而且各项民主权利都有相应的机制来保障,使得人民的诉求和愿望能够得到落实和反馈。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闭环”的顺利运行。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各个环节高效运转的“牵引力”,民主不是空喊口号,而是要解决人民的问题和矛盾的,民意的表达与民意的收集、提炼、贯彻执行、检验反馈都需要相应的机关和部门贯彻落实,才能形成完美闭环。在此过程中,党的领导发挥着协调、组织和统筹的作用,确保民众有地方说,说了有人听,听了有人办,办了有反馈。另一方面,党的领导是各个环节畅通和有效衔接的“润滑剂”,基于遍布全国的组织网络,党能够有效地将自身的人民立场和领导原则,贯彻到民主运行的进程中去,以协调国家与社会关系,统筹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兼顾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作的制度合力。
  总之,中国共产党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领导力量,党通过全方位的政治领导、全覆盖的组织领导、全链条的机制领导确保人民主权落实为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断深化。
  三、以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党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领导人民当家作主”[6]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程也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是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最重要的经验。
  党的领导确保了依法治国与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统一。如果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保障,那么法治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离开了法治,民主寸步难行。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法治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领导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而法治则确保民主始终在规则和秩序之中常态运行。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不断夯实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根基,推进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现代化进程[7]。
  以党内民主逐步推动人民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引领者,党内民主的发挥必然对人民民主的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不仅能增强党领导人民民主建设的内生动力,也能实现二者的同频共振。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和集中是党内民主的一体两面,前者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而后者则避免无政府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8]。发展党内民主不能不讲民主只讲集中,更不能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否则不仅会弱化党的领导,还会破坏党的团结。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发展党内民主,可以在党员民主权利的保障、党内权力的规范运行、程序民主的规范等方面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形成党内民主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合力。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在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一切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为了群众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它通过调动群众的政治参与,发挥群众的集体智慧,从而将广大民众塑造成政治生活的主体力量,也将党的领导建立在群众广泛的支持上。可以说,群众路线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初实践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旨归,在具体实践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利与利益需求,成为新时代坚持群众路线的典范。
  综上所述,党的领导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领导,具备深厚的逻辑底蕴和明显的领导优势。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汪仕凯.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手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4.
  [3]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53.
  [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21年7月2日第2版。
  [5]李松,赵庆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优势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的逻辑与路径[J].探索.2023,(12).
  [6]《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第173页.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8]张等文;解秀丽.党的领导: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经验与根本政治保证[J].理论月刊. 2023.12.
  作者单位: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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