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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4年9月27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文章字数:3099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洪艳群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组织起草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现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决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决定》是贯彻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促进我省未来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省委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发展,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适应未来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制定《决定》,依法引领、规范、保障我省未来产业布局发展,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制定《决定》是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抢抓未来产业发展机遇的有力保障。未来产业是指由前沿技术驱动,未来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新兴产业。我省有布局发展未来产业的高品质科教资源、高层次人才队伍和丰富的应用场景,制定《决定》,确立未来产业发展原则、突出布局体系、明晰政府职责、强化要素保障,有利于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好发展新质生产力。
  (三)制定《决定》是把握未来产业发展规律,破解未来产业发展难题的有效动力。未来产业发展具有前瞻性、引领性、颠覆性、价值性,同时并存不确定性、长期性、风险性和竞争性。面对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趋势,各先进国家以及地区全力以赴、争先恐后谋划推进未来产业。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依托自身的科技和产业优势,集聚国内外高端资源,坚持开放创新,鼓励敢闯敢试,宽容失败、容错免责,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制高点。制定《决定》,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和耐心,以法律制度的确定性更好对冲未来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
  (四)制定《决定》是总结我省相关立法经验,持续开展新兴产业领域立法的有益实践。《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率先制定,为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战略性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取得了良好立法效果。制定《决定》,有利于依法构建未来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生态,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接续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起草过程
  省人大常委会对《决定》起草工作高度重视,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多次强调,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省级层面保障产业发展的“小快灵”立法,包括出台《决定》,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常委会副主任何树山多次听取工作汇报,提出要做好人大财经立法工作,推动发展未来产业,并带队赴广东、广西和省内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
  财经委把协助常委会做好《决定》制定工作作为年度重要任务,3月份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倒排时间,确保专人负责、闭环运行、扎实推进。3月11日召开对口联系单位联席会议,组织力量参与未来产业立法。4月26日召开未来产业立法工作衔接会,听取18家相关单位及企业意见。5月至7月,财经委收集整理国家和各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并多次赴部分市、县及相关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讨论修改完善,完成《决定》草案初稿。8月份形成《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送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单位、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委员及经济运行特邀代表征求意见,共收到三十余条意见建议,逐条予以研究吸纳。9月初,呈请全国人大财经委把关,并在安徽人大网征求了社会公众的意见。9月13日,召开财经委第十次全体会议对《决定》进行了审议,并于19日上午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三、《决定》的主要内容
  《决定》共17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一)明晰未来产业的界定。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未来产业的概念尚未作出规定。《决定》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有关精神,参考工信部等七部门《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借鉴外省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考虑到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产业的边界与范围也在逐步扩展,《决定》明确了未来产业的定义是,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孵化阶段或产业化初期,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未来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引领和变革作用的前瞻性新兴产业(第一条)。
  (二)突出未来产业的发展原则和培育重点。一是明确应当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聚焦我省产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前瞻布局、创新驱动、应用牵引、分类推进、开放协作的发展原则(第二条)。二是根据省委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安徽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培育重点,聚焦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生命科学、先进材料、未来网络与数据空间等七大领域及方向,以及大科学装置催生的新兴产业。同时明确,根据新技术新趋势进行动态调整、梯次培育(第三条)。三是引导各地差异化、特色化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推进集聚集群化发展。支持在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开发区或特色园区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第十一条)。
  (三)明确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协调机制。一是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营造未来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要素供给和政策保障(第四条)。二是明确部门分工,规定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来产业发展工作。科技、工信、教育、财政、人社、国资、市场、数据、金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第五条)。三是明确鼓励支持有关主体和个人参与未来产业创新发展、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等工作(第十四条)。
  (四)着重科技创新对未来产业的推动牵引作用。一是注重发挥战略科技力量作用,推进体系化、探索性、应用性基础研究,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原创成果供给(第六条)。二是支持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布局建设创新联合体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第七条)。三是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企业跨区域跨领域协同,推动龙头企业创新引领,培育融通发展的未来产业企业梯队(第八条)。四是推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协同创新,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第九条)。
  (五)强化未来产业发展要素保障。一是应用场景保障。规定以场景应用牵引未来技术迭代升级、未来产品成熟定型和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市场化场景培育机制(第十条)。二是人才要素保障。规定建立完善未来产业人才保障和激励制度,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培养机制。支持高等院校建立未来产业学院,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第十二条)。三是资金要素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构建支持未来产业全链条发展的耐心资本体系。完善多元接力金融服务体系,打造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科技金融生态(第十三条)。
  (六)推动未来产业开放包容发展。一是支持企业布局建设海外研发、制造、运营机构,深度参与全球未来产业分工。鼓励国外科研机构、外资企业等来我省建设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和分支机构。加强与沪苏浙等地未来产业发展合作(第十五条)。二是规定容错免责机制。对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过程中,未取得预期成果或者效益,符合一定条件的,减免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第十六条)。
  以上说明及《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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