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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7月起施行 为数字安徽搭建时空基底
文章字数:1156
  6月20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相对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专设“地理信息安全、服务与应用”章节,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搭建统一时空基底
  为数字安徽建设搭建统一的时空基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的数据要素保障,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条例》要求,加强测绘基准建设,通过立法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维、测量标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强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供给,通过立法完善省市县三级基础测绘计划统筹、分级投入、联动实施和统筹协作的工作机制,夯实时空信息定位基础,丰富基础时空数据资源。《条例》根据基础测绘转型升级的要求,将生产、更新实景三维数据及建设成果数据库和服务系统,统筹获取、处理和分发航空航天遥感基础数据,以及建立、更新和维护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纳入省市县基础测绘项目,规定基础测绘成果实行定期更新制度。
  同时,推进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社会化应用。《条例》规定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据悉,目前,我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为600多家单位、5800多位专业用户免费提供全面支持北斗三号的实时厘米级卫星导航定位服务,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对导航定位的需求。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建设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体化产业体系,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地理信息产业是现体化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要实现地理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赋能安徽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以保障地理信息安全为前提,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破除隐性壁垒,积极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产业管理服务体系。
  在推进地理信息安全、服务与应用方面,《条例》要求,深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在政府决策、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等领域的赋能应用,促进位置服务、精准农业、平台经济、智能网联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
  此外,促进地理信息成果的社会化应用。《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建立资金、土地、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采集、处理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推进数字地图、导航定位、遥感、实景三维等地理信息数据与现代物流、共享经济、低空经济、智慧出行等新产业融合,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条例》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测绘市场管理,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促进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推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测绘总院院长张和成表示。(据安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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