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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新推出“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模式
破解四个难题加速科技转化
文章字数:1582
  科技成果如何更高效转化为实际应用,产学研用的“玻璃门”如何彻底打开?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安徽省科技厅会同9个省直部门,在全省106家单位全面推广中国科大“赋权+转让+约定收益”的新模式,基本实现省属本科高校、区域医疗中心全覆盖。截至今年一季度,全省累计赋权科技成果539项、科技成果评估金额约3.78亿元;成立68家企业,融资后知识产权估值约26亿元,企业市值约100亿元,相关做法在上海交大、南京大学、西安交大等高校复制推广。
  创新成果转化模式破解科研人员“不想转”难题
  安徽工业大学教授龙红明通过赋权成立安徽海百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估值1000万元,仅花4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赋权前需耗费一年时间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安徽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单位,按无形国有资产管理,无法赋权给技术发明人,影响了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导致大量科技成果停留在实验室、锁在抽屉里,造成极大浪费。
  安徽通过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充分考虑国有利益的基础上,采用“赋权+转让+约定收益”新模式,让科研人员拥有科技成果全部所有权,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能,实现高校、科研人员、转化企业三方共赢。
  赋权改革效果已显现。改革后,原先需要一年多才能走完的审批程序,现在最快2个月即可完成,简化了科技成果转化流程,方便了企业社会融资,科研人员参与积极性高涨。
  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破解科研人员“不愿转”难题
  在科技成果转化中,“赋了权”就要“担起责”,但市场有风险,如何让科研人员能够放下心里的包袱,放手去干?安徽为此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制度。
  安徽制定《安徽省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尽职免责制度指引》,明确试点单位领导、管理人员以及科研人员,只需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列出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担心成果转化问责的八条情形,对不违背科学伦理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追究相关人员管理失误责任,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真正卸下包袱。
  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积极指导改革试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允许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容错试错。健全审计、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构建信息共享、结果共用、整改共促的创新生态。
  推行成果单列管理破解科研人员“不敢转”难题
  科技成果作为高校、科研院所的国有无形资产,其记账、资产价值确认一直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一个理不清也绕不开的问题。
  此次改革,安徽在科技成果不能退出国有资产管理清单的前提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一般国有资产管理,充分给予试点单位成果处置权。
  据介绍,安徽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试点单位协调技术转移、科研、财务、国资、纪检等内部部门,根据职务科技成果的特点及属性,对科技成果进行台账管理。
  对试点单位办理成果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转让、无偿划转或对外投资等管理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及关键核心技术外,由试点单位自行决策,不需向上报审或备案。
  健全服务保障机制破解科研人员“不会转”难题
  明确了赋权、尽职免责、成果管理后,安徽还推出一系列服务保障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建立全流程服务保障体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目前,安徽已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工作专项推进组,由分管省领导组织推进。改革试点单位均由“一把手”牵头实施,强化财务、审计等部门协同。各市成立专班,主动为赋权成果落地提供场地、融资等全链条服务。
  安徽连续举办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介会、方案编制推进会、实务培训会,指导试点单位“怎么干”“干什么”,提升300余名从事赋权改革人员的专业能力。同时,采用周调度、月通报方式,紧盯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底,此项改革在安徽全面落地,106家试点单位全部出台改革工作方案。2024年一季度,全省试点单位共赋权成果46项,总数已超过2022年全年总和。
  (郜征 周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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