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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
文章字数:842
  笔者11月21日从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获悉,由该院研究编制的《安徽省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分级分类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近日印发。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指南》对全省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进行分级分类评价,并公布综合排序,助力全省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
  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编制该《指南》,旨在贯彻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指导全省产业园区科学精准开展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全面掌握土地利用水平,提升全省产业园区土地要素保障质量。
  《指南》首次将全省产业园区进行分级分类,将开发区按照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省级化工园区、其他园区进行分级,按照产城融合型、工业主导型、化工类型进行分类,相应设置评价指标及权重,建立土地集约利用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为土地动态监管、规划计划执行及有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就《指南》的创新点,该负责人解读,为充分体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产业园区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态势,《指南》在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时,在反映现状基数指标基础上引入了变化量指标,例如地均税收和地均税收增长率。
  既评价批准范围也反映管理范围。以往各部门开展评价,基础不同导致考核数值差异较大,今年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多部门共同确认了园区实际管理范围,《指南》将评价范围由原来的依法批准范围扩展至实际管理范围,更加全面反映产业园区整体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既评价现状又评估规划。《指南》在现状指标评价的基础上,积极引入了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压占情况,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套合情况,充分评估园区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充分反映规划执行及管控情况,为下一步开发区调区扩区以及土地要素保障提供参考。
  省自然资源厅将根据《指南》对本年度全省产业园区土地利用调查成果数据进行分级分类评价,并公布综合排序,排序结果将作为开发区综合考核、自然资源目标考核等相关考核的重要数据来源,并作为园区调区、扩区、升级的参考依据,全面助力全省产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 (夏胜为 刘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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