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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电视“套娃”收费为观众“解套”
文章字数:1149
  智能电视开机先看广告、收费名目五花八门、连续充值仍没法看完全部内容……智能电视虽功能丰富,但“套娃”收费、复杂的操作系统日益引发观众不满。8月2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多部门召开会议,部署治理电视“套娃”收费等相关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和专项整治,聚焦解决“收费包多、收费主体多、收费不透明”问题,电视“套娃”收费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大力改善用户开机看电视的体验,基本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开机即看直播电视频道。统筹有线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三大体系,下大气力解决“看电视难、看电视烦”问题。消息一出,收获点赞无数。
  以前的电视机,没有付费模式,观众“看哪个台就调哪个台”,而现在的智能电视机变得复杂起来,不少电视机都安装了不同的App,用户观看视频时,需要为每个App单独充值会员,甚至付费点播,从而可能让消费者陷入“套娃式充会员”的陷阱,“一充再充”。如有消费者在某App上开了包年会员,还要再开亲子会员才能收看动画片,而平台事先并没有明确说明,给用户造成了误导,着实让人烦恼。
  电视变得复杂化,遍布“充值陷阱”,其实背后还是利益使然。可以说,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可谓是向既得利益者“开刀”。而事实上,这也是必须之举。因为,电视“套娃”收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在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电视收视率、开机率越来越低,固然原因众多,但与“套娃”收费不无关系,电视“套娃”收费最终套住的是自己。电视“套娃”收费等乱象需要强制“解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治理电视“套娃”收费等相关工作的整治举措可谓正当其时、有的放矢。
  在笔者看来,对于手机预置软件,有明确要求,要能遵循依法合规、用户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则,而对于电视预装App现象,也有必要像对待手机预置软件一样处理。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还要可以卸载,同时要将预装软件的性能、类型等信息明确告知消费者,如写入说明书等。笔者以为,对“套娃”收费的智能电视,要套上“法治笼头”,要能加强规范整顿,不能让智能电视成为收割用户的“智能陷阱”。比如对于“关不掉”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要通过按下“法治键”关闭。要消除“套娃式充会员”的消费陷阱,电视机预装的App平台,要方便用户卸载,要督促视频网站、电视机厂商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决定权,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把智能电视行业引入“法治频道”“法治轨道”,这也才有利于智能电视行业长远发展。
  电视是人民群众的重要文化娱乐渠道,莫让电视“套娃”收费套住了观众,也套住了电视行业自身发展。整治电视“套娃”收费最终还要看收效,期待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措施,让观众看电视不再难、看电视不再烦,大大提升消费者观看电视时的满意度,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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