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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
文章字数:793
农业农村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自2023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据了解,原则上每年每个省份可推荐9-10名乡村工匠名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2人,根据乡村工匠名师评定结果,每年每个省份可从中推荐1名乡村工匠大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人。
本次认定主要从县域内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范围。
乡村工匠名师认定条件为: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丰富传统技艺设计、制作实践经验和较高艺术造诣,在技艺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至少1次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领办创办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经营的经营主体,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带动一定数量农民就业增收。
乡村工匠大师认定条件为:原则上从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认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是技艺传承中公认的代表人物;获得至少1次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国家级比赛奖项,或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已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刘铭)
据了解,原则上每年每个省份可推荐9-10名乡村工匠名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2人,根据乡村工匠名师评定结果,每年每个省份可从中推荐1名乡村工匠大师,西部省份可增加1人。
本次认定主要从县域内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范围。
乡村工匠名师认定条件为: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丰富传统技艺设计、制作实践经验和较高艺术造诣,在技艺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至少1次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领办创办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经营的经营主体,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带动一定数量农民就业增收。
乡村工匠大师认定条件为:原则上从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认定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深厚的传统文化修养,是技艺传承中公认的代表人物;获得至少1次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国家级比赛奖项,或在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带动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已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刘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