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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意见
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
文章字数:609
  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为中小学输送优秀教师
  30所试点高校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

  笔者7月27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夯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础。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开设师范类专业的院校超过700所,数量众多,但高水平院校特别是高水平综合大学、理工类大学占比不高;师范生培养体量不小,但学科结构和培养层次有待优化。
  针对这一现状,意见提出,从2023年起,国家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选拔专业成绩优秀且乐教适教的学生作为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在强化学科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系统学习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含参加教育实践),为中小学输送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教师。
  意见明确,首批试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30所“双一流”建设高校承担培养任务,每年每校通过推免遴选不少于30名优秀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理学、工学门类研究生或教育硕士,同时面向在读理学、工学门类的研究生进行二次遴选。培养方式包括试点高校自主培养或者与师范院校联合培养两种。
  据介绍,首批培养将于2023年9月启动实施。
  (杨湛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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