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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设博士后科研站申报工作启动
文章字数:435
  6月15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正式启动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需具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含国(境)外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有在读博士生;具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博士生指导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研究项目,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自主审核增设的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领域需与《学科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一级学科相对应,并选择该一级学科进行申报。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截至时间不得早于2028年6月。
  申请新设流动站的单位于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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