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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实招赋能新兴产业发展
文章字数:94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黄文静)4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近日,省财政出资500亿元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拟订了《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以保障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高质量运营,有效分散政府投资风险。经省政府同意,《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3月22日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
《管理办法》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决策、专业管理、防范风险”为原则,对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重点围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规范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等目标,从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基金设立与出资、投资、管理、退出,风险控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引导基金体系内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规范。
此外,为规范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运营,促进各只母基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牵头起草两项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配套制度,即《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组建设立内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监测制度》(以下简称《运营监测制度》)。
其中,《指引》适用范围为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下设立的各只母子基金。在母基金组建过程中,要求以市场化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并对拟选定的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尽调和穿透核查。其后,对口主管部门和母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研究制定母基金组建方案,经可行性研判,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同时,聚焦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关键节点,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运营监测制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搭建线上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监测平台,在实时掌握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增加了在基金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监测内容,与《指引》在服务基金规范化运作过程中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进一步统筹了基金高质量发展和稳健运营的工作总目标。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母基金对口主管部门等,协力推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各母子基金加快设立、规范运营,助力我省新兴产业走上高质量的“快车道”。
《管理办法》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决策、专业管理、防范风险”为原则,对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重点围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规范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等目标,从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基金设立与出资、投资、管理、退出,风险控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引导基金体系内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规范。
此外,为规范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运营,促进各只母基金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牵头起草两项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配套制度,即《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组建设立内部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监测制度》(以下简称《运营监测制度》)。
其中,《指引》适用范围为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下设立的各只母子基金。在母基金组建过程中,要求以市场化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并对拟选定的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尽调和穿透核查。其后,对口主管部门和母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研究制定母基金组建方案,经可行性研判,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建设引导协调小组审定后印发实施。
同时,聚焦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各关键节点,我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运营监测制度》,通过数字化手段,搭建线上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监测平台,在实时掌握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增加了在基金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监测内容,与《指引》在服务基金规范化运作过程中相互衔接、互为补充,进一步统筹了基金高质量发展和稳健运营的工作总目标。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母基金对口主管部门等,协力推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各母子基金加快设立、规范运营,助力我省新兴产业走上高质量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