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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做好防疫经费保障
文章字数:689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切实加强防控经费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用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和接种以及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所需支出。
  《通知》明确,支持地方使用政府一般债券、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用于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做足医疗救治特别是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地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疫苗和接种进行补助。对地方提升重症救治能力等承担支出,在安排相关财力性补助资金时给予统筹考虑。省市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考虑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支出需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疫情防控的转移支付力度。
  《通知》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建立完善防疫物资、医疗救治物资等急需资源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于已明确的医院补助资金,要限期拨付到位,拖欠的要尽快拨付,确保医院正常运转;需要紧急配置的资产,简化配置审批程序,快速高效配置。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患者救治费用结算流程,准确核算医保支付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确保患者救治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强化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确保将关心关爱医务人员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于经审核认定的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同级财政部门要按月及时拨付。
  《通知》强调,要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规范疫情防控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又好又快拨付、安全合规使用,确保疫情防控补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高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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