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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资本在皖投资 促进我省创新创业
我省推动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数:1050
  本报讯(安徽科技报全媒体记者黄文静)1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在安徽投资创业,促进我省创新创业资本蓬勃发展,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更好为“三地一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撑,近日,省政府印发了《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皖政秘〔2022〕24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分五大部分、20条措施。一是培育更多风投创投市场主体,二是推动风投创投“募投管退”良性循环,三是推动风投创投机构抢占发展制高点,四是营造优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形成风投创投发展政策合力。总的思路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风投创投行业,提出积极招引风投创投机构、培育本土风投创投机构、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设立风投创投机构、高质量建设风投创投机构集聚区等举措,不断壮大我省风投创投市场主体规模。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风投创投机构落户、投资、基金招商、风险分担等方面政策。同时,我省基金募资,强化政府基金配资支持,省内各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可放宽至子基金实缴总额的50%,出资天使子基金比例不设上限要求;聚焦基金投资,建立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与风投创投机构名单双向推送对接机制,引导风投创投机构投资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聚焦基金管理,完善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参股比例30%以下(含)的子基金,可不派驻董事、不设定一票否决权。优化管理机制,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参股的风投创投子基金,对其存续期、管理费拨付方式、投资损失允许率等方面放宽限制;聚焦基金退出,实施企业上市“迎客松行动”计划,将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基金投资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培育。
  在返投比例方面,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参股或合伙子基金投资我省企业的资金比例,放宽至不低于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出资额的1.2倍,天使类子基金可放宽至1倍,各市可参照省级政策设定返投比例。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要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健全适应风投创投行业特点的宽市场准入、重事中事后监管的适度有效的体制机制,优化商事登记流程,建立私募基金综合研判机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畅通风投创投落户渠道。
  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对《若干措施》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广泛宣传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营造风投创投机构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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