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5版
发布日期:
我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文章字数:1050
  本报讯(安徽科技报全媒体记者黄文静)12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新十条”下发后,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防治、科学施策,准确把握、全面执行各项优化防控措施,有力有效推动各项优化措施调整,全省疫情形势及医疗救治秩序保持总体平稳。
  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进一步细化实化40项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新十条”实施。该取消的立即取消,如交通卡口查验点全部拆除,不再开展“落地检”,取消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等。该优化的全面优化,如高风险岗位人员范围界定,对符合条件的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等。该坚持的持续坚持,如高风险岗位人员“应检尽检”,养老院、中小学等场所继续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采样点,继续提供便民检测服务。该加强的尽快加强,如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医药物资储备等。
  关于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根据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对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可以选派诊疗和接种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组建接种小分队,携带接种后观察期间所需的常用设备和药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
  关于核酸采样点。我省要求各地要按照辖区人员分布、人口密度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数量的便民采样点,不得随意撤销采样点,方便群众,满足需求。要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和班次,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要继续做好核酸采样组织管理、加强质量控制和监管,确保核酸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并按照要求做好结果报告、上传等工作,方便群众及时查询。
  关于集中隔离点。我省要求各地要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梳理现有的集中隔离资源,适当保留大型健康驿站、改造后的保障房等作为储备的集中隔离资源,满足群众集中隔离需求。

安徽科技报 电话/传真:0551-84908822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花园街4号科技大厦
安徽科技报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