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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动共治长江船舶污染
文章字数:704
为推动解决我省长江流域的船舶污染问题,11月21日至25日,省检察院与省交通运输厅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办理为契机,以“府检联动”机制为抓手,开展了为期1周的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情况联合调研督导活动。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事立案,包括我省在内的长江沿线11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作为办案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最高检的部署,我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组织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流经区域的10个市58个县(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专案工作。据悉,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立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摸排涉船舶污染问题线索39件,立案3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船舶污染问题,专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次联合调研督导组由省检察院和省交通运输厅派员组成,督导范围涵盖长江干流安徽段的芜湖、安庆、马鞍山、池州、铜陵5市,以及长江主要支流和湖泊流经的合肥、滁州、六安、黄山、宣城5市,督导主要内容包括:船舶码头等基本航运情况、船舶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等监管情况、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船E行”等平台运行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收费情况、船舶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等。
本次联合调研督导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督导、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通过1周的联合调研督导,共发现相关船舶污染问题线索11条,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3条,厘清了船舶污染治理中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掌握了各地码头、港口的船舶污染物“收转处”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凝聚了各方面共识,有效破解了船舶污染治理“九龙治水”难题,为推动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长效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安徽法制报记者袁中锋通讯员郝炎平)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事立案,包括我省在内的长江沿线11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作为办案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根据最高检的部署,我省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组织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流经区域的10个市58个县(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专案工作。据悉,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立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摸排涉船舶污染问题线索39件,立案30件,推动解决了一批船舶污染问题,专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此次联合调研督导组由省检察院和省交通运输厅派员组成,督导范围涵盖长江干流安徽段的芜湖、安庆、马鞍山、池州、铜陵5市,以及长江主要支流和湖泊流经的合肥、滁州、六安、黄山、宣城5市,督导主要内容包括:船舶码头等基本航运情况、船舶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等监管情况、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船E行”等平台运行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收费情况、船舶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等。
本次联合调研督导活动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督导、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通过1周的联合调研督导,共发现相关船舶污染问题线索11条,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3条,厘清了船舶污染治理中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掌握了各地码头、港口的船舶污染物“收转处”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凝聚了各方面共识,有效破解了船舶污染治理“九龙治水”难题,为推动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长效治理打下了良好基础。
(安徽法制报记者袁中锋通讯员郝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