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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
文章字数:488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财产,直接关乎企业竞争力。11月14日,《商业秘密保护规范》安徽省地方标准发布会暨标准宣贯会在合肥市高新区举行,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标准将于11月26日起实施。
据悉,该项标准于2021年2月启动编制,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参与起草。标准吸纳了省内重点科技企业和知名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提炼出具有“安徽特色”的工作规则。
该标准是我省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机制方面探索创新的成果,明确了我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企业自主、预防为先、依法维权、多元协同”的基本原则,对企业实施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机制、制度建设、保密区域、保密范围、保密设施设备、宣贯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并重点对企业商业秘密的确定、商业秘密的管理、应急处置、企业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为我省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标准还对企业寻求行政、司法保护所需提交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查案办案、案件审理和提起法律监督等环节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还对园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供的协同保护进行了规定。
(安徽法制报记者徐奥萍通讯员王换)
据悉,该项标准于2021年2月启动编制,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与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参与起草。标准吸纳了省内重点科技企业和知名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提炼出具有“安徽特色”的工作规则。
该标准是我省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机制方面探索创新的成果,明确了我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企业自主、预防为先、依法维权、多元协同”的基本原则,对企业实施商业秘密自我保护机制、制度建设、保密区域、保密范围、保密设施设备、宣贯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并重点对企业商业秘密的确定、商业秘密的管理、应急处置、企业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将为我省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基础性制度支撑。标准还对企业寻求行政、司法保护所需提交证据材料、调查取证、查案办案、案件审理和提起法律监督等环节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同时还对园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第三方服务机构等提供的协同保护进行了规定。
(安徽法制报记者徐奥萍通讯员王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