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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可跨省结算
文章字数:345
10月28日,笔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自合肥市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顺利开通后,合肥市参保人员已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共44人次,医疗总费用17501.68 元,医保基 金支 付11495.09元。
目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覆盖的病种范围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类病种。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据了解,合肥市已经通过上述五类门诊慢特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并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的就医地和就诊医疗机构开通了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即可进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许露瑶)
目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覆盖的病种范围为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类病种。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据了解,合肥市已经通过上述五类门诊慢特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并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备案的就医地和就诊医疗机构开通了相应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即可进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许露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