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以“县”为枢纽的乡村振兴

字数:527 2022年10月28日 乡村振兴
  以县为单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是由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枢纽地位以及县在城乡关系中居于枢纽地位所决定的。
  乡村振兴战略给出了规划与发展方向,但在如何落实上还存在方法论的问题。以县为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县是具有完整行政功能的基层行政单元,在一县之内,有城市有乡村,城乡联系密切;有完整的三大产业,易于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完整的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系统,形成了完整的县域治理。实现县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必由之路,也响应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新时代为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要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方面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农村工作也要体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这正需要县一级单位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方面统筹发展,使乡村振兴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之,实现以县为单位的乡村振兴意义重大。通过构建县域治理体系和发展县域经济,可以推动内源型城乡融合发展。可以说,县域治理搞好了,县域经济发展了,县域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进步了,乡村振兴就实现了。 (王立胜)